关于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扶持乡村运营项目
专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4〕42号)、《关于开展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扶持乡村运营项目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对扶持乡村运营项目之一:连州市保安镇农业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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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