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清远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现公布清远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举报电话,并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
一、“大棚房”清理整治范围
严格按照“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从事非农经营”的“大棚房”问题界定范围,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第三类问题。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重点突出对用于居住、餐饮、娱乐等商业经营,用于文创、旅游、研学等非农业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清理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二、举报电话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电话:0763-3376620;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科电话:0763-3370973;
清城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763-3939059;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电话:0763-3344068;
清新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763-5816026;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电话:0763-5210283;
英德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63-2229024;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763-2281742;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63-6630266;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763-6638557;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63-4283783;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电话:0763-4272623;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63-8730396;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电话:0763-8718133;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63-8662570;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电话:0763-8665993;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63-7805432;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电话:0763-7820015。
特此公告。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