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21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它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可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gdqy.gov.cn/qynyncj/gkmlpt/annualreport)下载。

如有疑问,请与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机关办公大楼三号楼709室,邮编:511518,电话:0763-3376380,电子邮箱:qyn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清远市农业农村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频道、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途径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发布农业农村最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服务动态等官方权威消息,全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合计932条,其中网站发布自主信息98条,官方微博211条,官方公众号623条;全年公开各类文件991件,其中行政通知类文件105件,财政信息公开12件,情况通报1件,各类公示公告57件,行政处罚类文件3件,行政执法类公示3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份,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3次,收到网民留言4份;参加新闻发布会4场,其中主发布1场。

二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建议7件,协办建议5件,已全部办理;受理市政协七届第五次会议提案共93件,其中主办提案38件,协办提案55件,已全部办理。

三是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和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各项业务共232宗,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32宗,已全部办结。

四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办理网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全年未发生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21年,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接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事项0宗,行政复议案0宗,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0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接下来,我局将丰富公开形式,用好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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