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会上,清远市被正式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同时,英德市、佛冈县也荣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我市入选城市数量居全省第一。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凝结着全市人民共同的参与、支持、奉献和期盼,摘得这一殊荣,是所有清远人共同的荣耀!
清远市自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10年创建,10年奋斗,清远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美丽宜居的文明城市
美丽宜居的城市是人民幸福感的重要来源。一直以来,清远文明创建注重以生态塑形,着力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南岸公园、飞来湖湿地公园、江滨公园等48个市民公园星罗棋布、点缀全城,246.2公里碧道促进水、岸、城、乡联动,形成“清波流远”的生态廊道,“山水清远 岭南绿都”城市形象显著提升。
为民惠民的文明城市
“让文明创建没有盲点”,是市委市政府对群众的郑重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清远每年实施十件民生实事,新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新增学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建设长者饭堂……针对群众反映多、投诉多的问题,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改造老旧小区单体楼,整治背街小巷,打造“口袋公园”,新购置分类垃圾桶,新建垃圾集中收集点,全力解决社区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让群众的家门口变得更加舒适宜居。依托社区文明实践阵地,开设“四点半课堂”,建设老年人食堂、助餐点,构建“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温暖有爱的文明城市
一座文明之城,必定有一群心有大爱的人。清远全市注册志愿服务者90.65万人,志愿服务组织5796个,志愿服务的触角遍及城市每一个角落。
城市归人,文明归心。越来越多清远好人在平凡中闪现光芒,“用画笔点亮山区孩子的美术梦”的“助人为乐”好人余振华,“十余年背哥哥上学”的“孝老爱亲”好人曹楚文,守望生命、从北江救起十余人的李树彬,越来越多“善行义举”“平民英雄”从“幕后”走向“台前”,让群众看得见、信得过、学得来,向上向善、刚健朴实已成为滋养清远人的精神力量。
以文化人的文明城市
近年来,清远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以文化软实力赋能文明城市硬核竞争力。清远注重挖掘、传承和创新红色革命文化、古色历史文脉,特色民族风情、绿色生态文化等“四色”文化,厚植城市文明建设的底蕴,让优质文化服务不断浸润群众的美好生活。
出台《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发布“三个文明新十二条”,立起清远文明规矩。立足“城市名片、文化客厅”的目标定位打造江心岛书院。以书香文化涵养城市文明气质。作为岭南文化重要发祥地,清远不断深化“诗书礼信”文化品牌,打造诗歌之城、书香之城、礼仪之城、诚信之城等文化品牌,不断加强优质文化供给,打造清远城市公共书房,传承非遗文化、壮族少数民族文化,提升城市的文明内涵,持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焕然一新的城乡面貌、曲径通幽的街巷景致、温暖真挚的亲切笑脸、自然流露的文明风度......如今,清远这座城市处处尽显文明力量。城市因文明更美丽,生活因文明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