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
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清府办〔202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
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清府办〔202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广清一体化产业专项规划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 | 清远市农村物流建设发展规划(2019-2025) | 市商务局 |
3 | 清远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4 | 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 方案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