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清远市
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清府办函〔2022〕524号
市市场监管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清远市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清市监〔2022〕155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清远市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清远市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