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4 年第一
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抽查情况的通报
清府办函〔2024〕22 号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 新媒体季度检查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 2024 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 11 个在线运行的政府网站、33 个市政府门 户网站频道栏目和 139 个政务新媒体。2024 年第一季度,我办对 上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健康状况和信息内容抽查(抽查 名单见附件)。从抽查结果看,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总体良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 100%。
二、下一步工作
(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 完善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把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对省 府办及市府办发出的监测报告、错敏词修改等要及时查阅,立即 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转 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重要注册信息,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 二)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办网水平。积极落实《清远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的通知》,充分利用省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清远分平台的校验功能,落实内容审查责任, 做好信息审查留痕,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同时,加强日常巡 检保障栏目更新,避免出现动态栏目不更新、网站页面无法访问、 栏目空白等问题,接下来我办将加大监管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24 年第一季度)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3 日
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24 年第一季度)
一、监测抽查网站情况(共 11 个)
二、监测抽查频道栏目情况(共 33 个)
三、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注:抽查采样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