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重点景区游客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8-25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生防溺水、重点景区游客安全

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清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学生溺水、旅游景区游客安全事故多发,为确保广大学生、游客的人身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溺水、重点旅游景区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重点景区游客安全工作

关爱群众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学生、游客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对学生、家长、游客、社会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对学生防溺水、重点景区游客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各项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学生、重点景区游客安全教育和防范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学生、景区游客的安全教育管理

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宣传教育覆盖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切实提升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有关单位管辖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不得允许学生游泳、嬉水。对存在溺水安全隐患的,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安排教师在重点时段到重点水域进行巡查包靠。

要深入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景区,特别是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各责任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游客安全教育,实施好旅游景区高危风险项目登记备案制,排查治理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隐患,督促相关景区完善景区安全基础设施、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加强对高风险旅游项目从业人员安全应急培训,全面提升重点景区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完善学生防溺水、重点景区游客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群防群治、运作高效的学生防溺水、重点景区游客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学生、景区游客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学生、游客安全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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