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基层三防能力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13-10-22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基层

三防能力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我市各县(市、区)基层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三防办事机构,落实基层三防责任体系,提升基层三防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基层三防应急管理能力,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基层三防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地处粤北山区,同时境内河流贯穿,受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遭受自然灾害的概率大、频率高、损失大,1994年“94·6”洪水全市210万人受灾,死亡175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4.28亿元。今年“8·18”洪水。全市86万人受灾,死亡4人,直接经济总损失21.68亿元。近几年,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水利部门的努力下,基层三防能力建设有了提高,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基层三防能力薄弱日显突出,已难于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一是基层防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防灾避险预警“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依然突出,基层防御预案体系不完善,容易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对接不到位、临灾转移不到位的情况。二是防汛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淡薄,对暴雨洪水预警信息重视不够,凭经验防洪,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灾难当前难以迅速组织有效避险和救灾。三是基层救援力量和装备不足。基层乡镇特别是偏远山区缺乏必要的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和装备,无法开展有效的组织救援工作。四是信息化程度不高。近几年虽然建设了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和县级视频会商系统,但基层三防指挥信息系统仍有待完善五是县、镇级三防办人员配备不足。影响三防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镇级三防人员不熟悉业务,制约了三防能力开展。因此,加强全市基层三防能力建设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化改革,理顺和健全基层各级三防办事机构队伍,加强基层防办能力建设,提高基层防办办事能力,防御严重的水旱风冻灾害的任务要求相适应。

(二)总体要求。以完善建设强化问责的责任体系、“以人为本”的预案体系、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布局科学的抢险保障体系为目标。立足现有条件,以深化基层三防能力“五个一”建设(即每县建设一套监测预警平台;每镇(街道)设立一个三防办事机构;每镇建成一套视频会商系统;每自然村配置一个铜锣、确定一名鸣锣责任人;每自然村制定一个简易操作预案)为主要内容,着力提高全市基层三防应急决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做到基层三防工作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全面提升三防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洪涝风、干旱和冰冻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切实加强县级三防机构能力建设

(一)加强三防办体制机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机构设置、规格、编制配备等方面使其与所担负的防汛防旱防风任务和指挥、调度、协调等工作职能相适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政府雇员、聘员、购买等方式加强三防工作力量。要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具有高学历专业人才比例,努力提高防办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进一步健全三防各项制度。县级防办一是要切实加强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工作责任制,要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编汛前汛后安全检查制度、三防应急值班制度、三防物资管理制度、三防信息报送制度、三防信息发布制度、灾情统计制度、三防会商制度、三防突击队建设管理制度和督导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继续完善三防工作各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推动三防工作规范化;二是要逐步建立三防督察工作制度,加强对各级三防工作的行政监察;三要全面落实“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责任制,逐镇、逐村、逐户落实联系责任人,及时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和抗洪救灾工作。按照“平时对接到位,临灾转移到位”的原则,建立健全村(居)党员干部与群众对接,镇(街道)干部与辖区厂矿、企业、林场、农场、出租屋对接,各级三防部门与同级学校对接的“三个对接”工作机制,确保临灾时人员转移不留死角、不存盲点。

(三)加大三防办公经费投入。三防应急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三防机构足够的办公经费,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值班、加班等防汛补助。三防办要设有值班室、会商室,值班室要配备齐传真机、电脑、电话、预警系统、三防信息接收系统等办公设备,配备必需的三防指挥专用车辆。

(四)加强基层三防信息化建设。县级三防要继续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三防责任人管理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乡镇三防信息接收系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三防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和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五)加大三防抢险救援物资配备力度。建立健全三防应急仓库,储备三防抢险物资设备,努力提高三防物资储备总量。并将部分应急救援装备(冲锋舟、橡皮艇)配置到基层乡镇,提高基层自身救援能力。力争每个乡镇配备1-2艘橡皮艇。按每个自然村一个铜锣的标准由县级防办统一配置。

四、加强乡镇三防体系建设

(一)推进乡镇三防办标准化建设。按照“有挂牌办公室、有三防专用会商室和值班室、有三防信息接收系统、有三防办公电脑、有汛期在岗值班带班人员、有挂墙三防工作制度、有值班工作记录本”等“七有”标准开展乡镇防办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乡镇三防办事机构的工作能力和装备水平。其中:

1.有挂牌办公室。目前各镇已挂牌成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担任,并设副主任2—3名(镇水管所技术干部兼任)。

2.有三防专用会商室和值班室。各镇的三防办要有专门办公用房,包括三防办公室、会商室和三防值班室。其中,三防办公室用于三防办人员日常办公;三防会商室用于视频会商会议。三防值班室用于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监控,并提供值班人员休息的场所。要求值班室和会商室靠近,会商室和值班室合共面积不宜小于20平方米。

3.有三防信息接收系统。要依靠有实力的电信运营商和先进的视讯平台,建设功能实用、操作简便、运行可靠、维护简单、费用节约,具有视频会商、值班检查和电子文件交换共享功能的三防信息接收系统。配备雨情、水情、风情、山洪地质灾害信息接收设备。

4.有完善的办公设备。三防办公室和值班室要配备电脑、数码相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基本办公室设备。

5.有汛期值班和带班制度。乡镇防办实行每年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主任或副主任带班。

6.有完善的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在办公室悬挂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三防指挥流程、预警及响应流程、水利工程分布地图、辖区水旱风灾害基本概况等。

7.有规范的值班工作记录本。要做到有记录、有跟踪、有落实。

(二)落实救援设备管理人员。由镇三防指挥部落实救援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并指导各自然村落实铜锣手,并将铜锣手具体名单报县级三防办,并加入防汛责任人体系。

(三)设置历史暴雨洪水淹浸高程永久性警示标记。在洪涝灾害易发镇、村开展历史暴雨洪水淹浸高程警示标记设置工作,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四)各乡镇尽量结合乡镇气象服务站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五、加强村级三防能力建设

(一)建立健全村级指挥所。全市所有村(居)委都要成立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负责辖区雨水情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必要时支援邻村开展山洪灾害抢险工作。设立村(居)委三防工作责任人。村小组三防工作责任人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防汛防旱防风任务重的应指定第二责任人,明确1-2名工作人员并明确工作联络员。

(二)建立健全村级巡查组。由村(居委)支部书记任组长,包片村干部和各自然村小组长任成员。巡查小组负责在汛期做好当地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镇三防指挥部报告;在收到预警信息后,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并督促检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临时居住人口等的准备转移情况,发生灾情时及时发出警报,帮助转移群众,确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三)建立健全自然村一页纸预案。自然村一页纸预案必须反映自然村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村总面积、总人口、户数、易漏人群(独居老人、留守儿童、临时居住人口等)情况,受威胁的范围、地点等情况;要明确本自然村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预警标准划分,预警信号的类别和响应方式以及预警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划定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要落实自然村辖区内危险人群一对一的联络员,确保预警信息及转移措施全覆盖。

六、实施时间安排

全市各地提升基层三防能力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到2013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佛冈县全面完成全省基层三防能力示范县建设任务。

第二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其他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提升基层三防能力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由市三防指挥部组织评估、验收。

2013年12月1日前,各县(市、区)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市三防办。

七、切实落实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基层三防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加强基层三防能力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立健全基层三防体系、加强基层三防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三防工作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市已成立全面提升基层三防能力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指导所辖乡镇建立健全三防体系,帮助各镇、村解决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在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项能力建设目标。

(二)落实建设经费投入。由于全面提升基层三防能力建设需改善提高部分基础设施,配备救灾器材和办公设备,要求各县(市、区)切实落实资金投入,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市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各县(市、区)。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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