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清一体化
交通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广清一体化交通专项规划>成果的请示》(清规〔2015〕9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清一体化交通专项规划》。
二、《广清一体化交通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广清两市行政区,面积约2.6万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包括广州市花都区、从化区、清远南部都市区及佛冈县,面积6138平方公里。
三、规划为实现两市形成多方式、多层次、一体化的对接交通体系,建成广清一小时城市经济圈的目标;提出道路网络一体化包括两市道路对接和内部完善两个层次19条主要衔接通道,轨道交通一体化规划5条衔接通道,以及水运、物流、枢纽等一体化规划方案。
四、本规划是指导两市交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依据,请市城乡规划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批后公布及组织实施工作,切实遵照规划落实各项衔接通道,加强两市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共享,为广清一体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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