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闲置土地
处置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清国土资报〔2015〕1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报来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