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城起步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的请示》(清规〔2018〕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
二、本次规划范围北至北江路、东至凤翔南路、南至清远大道、西至广清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4.6平方公里。
三、规划以建设成为清远市政治、文化中心,集行政、商业商务服务及居住等功能复合型城市片区为目标,努力提升整体环境质量,激发中心城区发展活力,打造生产空间高效集约、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自然清新的美丽城区。
四、本规划是该规划范围内城市规划管理和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该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不得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特此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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