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安全生产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七届第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清远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
目 录
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基础与形势﹒﹒﹒﹒﹒﹒﹒﹒﹒﹒﹒﹒6
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础﹒﹒﹒﹒﹒﹒﹒﹒﹒﹒﹒﹒﹒﹒﹒﹒﹒﹒﹒﹒6
第二节 安全生产形势﹒﹒﹒﹒﹒﹒﹒﹒﹒﹒﹒﹒﹒﹒﹒﹒﹒﹒﹒12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总体要求﹒﹒﹒﹒﹒﹒﹒﹒﹒﹒﹒﹒15
第一节 指导思想﹒﹒﹒﹒﹒﹒﹒﹒﹒﹒﹒﹒﹒﹒﹒﹒﹒﹒﹒﹒﹒15
第二节 基本原则﹒﹒﹒﹒﹒﹒﹒﹒﹒﹒﹒﹒﹒﹒﹒﹒﹒﹒﹒﹒﹒16
第三节 规划目标﹒﹒﹒﹒﹒﹒﹒﹒﹒﹒﹒﹒﹒﹒﹒﹒﹒﹒﹒﹒﹒17
第三章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8
第一节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18
第二节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9
第三节 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20
第四章 提升区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21
第一节 统筹城市安全保障建设﹒﹒﹒﹒﹒﹒﹒﹒﹒﹒﹒﹒﹒﹒﹒21
第二节 推动基层安全基础建设﹒﹒﹒﹒﹒﹒﹒﹒﹒﹒﹒﹒﹒﹒﹒22
第三节 化解地区总体安全风险﹒﹒﹒﹒﹒﹒﹒﹒﹒﹒﹒﹒﹒﹒﹒22
第四节 构建区域安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23
第五章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24
第一节 强化交通安全监管﹒﹒﹒﹒﹒﹒﹒﹒﹒﹒﹒﹒﹒﹒﹒﹒﹒24
第二节 加强火灾风险防控﹒﹒﹒﹒﹒﹒﹒﹒﹒﹒﹒﹒﹒﹒﹒﹒﹒27
第三节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8
第四节 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28
第五节 推进矿山本质安全基础建设﹒﹒﹒﹒﹒﹒﹒﹒﹒﹒﹒﹒﹒29
第六节 构建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体系﹒﹒﹒﹒﹒﹒﹒﹒﹒﹒﹒﹒﹒30
第七节 提升民爆行业安全水平﹒﹒﹒﹒﹒﹒﹒﹒﹒﹒﹒﹒﹒﹒﹒31
第八节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32
第九节 深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33
第十节 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基础建设﹒﹒﹒﹒﹒﹒﹒﹒﹒﹒34
第十一节 保障电力安全﹒﹒﹒﹒﹒﹒﹒﹒﹒﹒﹒﹒﹒﹒﹒﹒﹒﹒36
第十二节 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制度﹒﹒﹒﹒﹒﹒﹒﹒﹒﹒﹒﹒36
第十三节 强化渔业船舶安全设施建设﹒﹒﹒﹒﹒﹒﹒﹒﹒﹒﹒﹒36
第六章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37
第一节 改革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37
第二节 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40
第三节 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40
第七章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41
第八章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42
第一节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42
第二节 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42
第三节 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43
第四节 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43
第九章 实施安全科技强安战略﹒﹒﹒﹒﹒﹒﹒﹒﹒﹒﹒﹒﹒﹒﹒﹒﹒44
第一节 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应用﹒﹒﹒﹒﹒﹒﹒﹒﹒﹒﹒﹒﹒﹒﹒44
第二节 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45
第三节 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46
第四节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46
第十章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47
第一节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47
第二节 推进应急救援基地(队伍)建设﹒﹒﹒﹒﹒﹒﹒﹒﹒﹒﹒48
第三节 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平台体系﹒﹒﹒﹒﹒﹒﹒﹒﹒﹒﹒﹒49
第十一章 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综合素质﹒﹒﹒﹒﹒﹒﹒﹒﹒﹒﹒﹒﹒﹒49
第一节 完善培训考核体系﹒﹒﹒﹒﹒﹒﹒﹒﹒﹒﹒﹒﹒﹒﹒﹒﹒49
第二节 推进全民安全宣传教育﹒﹒﹒﹒﹒﹒﹒﹒﹒﹒﹒﹒﹒﹒﹒50
第三节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50
第十二章 着力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项目﹒﹒﹒﹒﹒﹒﹒﹒﹒﹒﹒﹒﹒﹒52
第一节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建设﹒﹒﹒﹒﹒﹒﹒﹒﹒52
第二节 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项目建设﹒﹒﹒﹒﹒﹒﹒﹒﹒52
第三节 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政务服务云平台项目建设﹒52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53
第一节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53
第二节 完善安全综合政策﹒﹒﹒﹒﹒﹒﹒﹒﹒﹒﹒﹒﹒﹒﹒﹒﹒54
第三节 健全社会共治体系﹒﹒﹒﹒﹒﹒﹒﹒﹒﹒﹒﹒﹒﹒﹒﹒﹒55
第四节 强化规划评估考核﹒﹒﹒﹒﹒﹒﹒﹒﹒﹒﹒﹒﹒﹒﹒﹒﹒55
本规划根据《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基础与形势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清远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发展作为重要理念纳入清远市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战略,把加强安全生产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有效地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础
“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保障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安全发展保障能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都取得新进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进一步提升;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危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清远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进展。
“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015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06人,比“十一五”期末(221人)下降6.79%;亿元GDP死亡率0.160,比“十一五”期末(0.253)下降36.64%。
专栏1 安全生产“十二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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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规划值 |
完成情况 |
1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16 |
2015年为0.160,比2010年(0.253)下降36.64%。 |
2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2.91 |
2015年为0.882,比2010年(2.596)下降66.02%。 |
3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3.48 |
2015年为2.442,比2010年(3.486)下降29.95%。 |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意见(试行)》(清发[2011]23号),市、县、乡镇以党委政府的名义确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党委和政府及其所有部门都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定了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我市各地全部落实政府一把手任安委会主任,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清远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清办发[2015]1号)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十二五”期间,我市各地修改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行了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协调部门间事故信息报送工作,逐步建立了上下、左右联动的应急机制。同时加强救援队伍建设,理顺了清远市矿山救护队的机构编制,成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三类事业单位,在连南县建成了广东省矿山救援清远基地,同时挂清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牌子,为安全培训提供了平台。
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安监部门和政府领导的重视下,我市安监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安监站有专、兼职安监工作人员348人,平均每个站4人,其中专职150人,平均每个站1.72人,兼职198人,平均每个站2.27人。在清城区、清新区和英德市重点乡镇安监站,专职人员更是达到每个站5、6个人。2015年,在省、市政策的支持下,我市各地开始组建专职安全员队伍,大大提升我市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同时,市、县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省、市政府每年拨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特别是用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配备执法装备等。
4.深入推进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十二五”期间,各地开展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探矿、开采行为;开展尾矿库整顿关闭工作,全市核销并经当地政府销库的有32座;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条件,规划全市烟花爆竹企业布局,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把关化工园区企业准入制度,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加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同时协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工作。
5.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地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283家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在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清新区争创全省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先行区,积极探索,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系统五平台”,实现了安全监管信息化,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先进经验。
6.提升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十二五”期间,各地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大力提高全民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创建职业卫生基础达标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出台了《清远市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清远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联络会议制度》,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7.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及后续监管改革。“十二五”期间,全市认真落实十八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着力推进简政放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将行政审批业务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现网上办事。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全力推进技术审查市场化工作。强化后续监管,整理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清单。
8.加大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十二五”期间,全市加大培训力度,对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安监系统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创建安全社区,办好每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强化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建设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宣传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和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事故总量大,死亡人数多,较大事故未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至2015年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654起,死亡1026人;共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起数30起,其中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8起;全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全市各类安全事故中占比较大,达到80%以上;非煤矿山行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共发生12起,死亡19人。2015年新发现职业病为18例,比2010年的4例增长350%,其中,2015年尘肺病新病例15例,比2010年的2例增长650%,职业病的新发病人数进入凸显期。
2.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热、企业冷”“政府着急、企业不急”等现象依然较为普遍,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心存侥幸,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导致安全生产投入欠账严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大型国有企业的示范作用发挥不够。
3.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安全意识不强。部分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较低,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树立不牢,自我保护意识差,经常未经安全培训即上岗作业,“三违”现象较为普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机制和体制尚未完善,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防火意识、防险避灾能力有待加强。
4.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编制尚未真正落实,执法装备较为匮乏,执法手段有限,监管人员素质不高,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5.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体系有待完善。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缺乏足够重视,主要表现在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综合指导协调与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待完善。
6.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够健全。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较落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救援装备不足,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较差。
第二节 安全生产形势
“十三五”时期,随着广清一体化进程,我市经济发展进入快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发展的有利条件和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理论、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凝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行动方向。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二是随着国家“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创新驱动等战略全面实施,同时,广清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我市打基础、促转型,工业园区快速发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动工建设,“六纵四横、一江四轨”的综合交通网络全面建设,城市不断扩容提质,交通、城市、园区等基础条件有效改善,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依法治安的理念,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改革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都为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面临的新挑战。清远的快速发展,既带来了机遇,同时给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压力,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区域风险高度聚集。清远经济飞速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物流、旅游等产业集群区的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大量应用,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集聚化使得安全风险更为集中。二是城市运行风险加剧。随着清远城市不断扩容,水、电、气、热、交通运输、通信设施等维持现代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生命线工程不断建设和运营,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数量、种类、规模和结构的复杂程度等呈上升趋势,伴生更多的事故隐患,城市生命线运行风险加剧。三是大交通行业风险剧增。“十三五”期间,我市交通行业将得到迅猛发展,高速公路、高铁、航空、港口、轻轨、桥梁等不断建设使用,至2016年底,我市公路通车里程达2.48万公里,排名全省第1位,其中高速公路590公里(居全省第二),交通行业防控较大安全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四是职业病防治压力巨大。清远在产业转移工作中,承接了水泥、陶瓷、电镀、金属再生回收等职业病危害高发行业企业,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有化工、非煤矿山、制鞋、陶瓷、水泥、石英砂、木质家具制造等的企业1438家,接触尘、毒、噪声等有害因素的人数为7.07万人次,而我市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劳动者防护意识淡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导致我市职业病危害风险加大,职业病病人数呈逐年上升态势,尤其是尘肺病病人在急剧增加,职业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综合预期,“十三五”时期事故总量将保持下降态势,但下降幅度收窄,较大以上事故可能波动反复,部分行业领域和局部地区事故会有所反弹,生产安全事故预计呈现诱因多样化、类型复合化、波及范围扩大化和社会影响持久化的特征。根据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创新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严格监管执法落实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实现“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奋斗目标的根本路径。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清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更是全面实施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率先突破的攻坚时期。安全生产面临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现安全发展,意义重大。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施以更加严格严厉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城市安全发展保障体系,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并作为发展的前提来抓,确保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开放合作,协调联动,确保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发展。
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强安,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应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与问题,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养,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能力。
突出预防,强化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强化法规标准、风险预控、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注重抓重点、补短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严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力争与2015年相比,到2018年及2020年分别下降6%和10%,6%和10%,19.3%和30%,3.6%和6%,3.6%和6%。并力争在2020年基本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防范。
专栏2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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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降幅 (与2015年比) |
|
2018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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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6% |
10% |
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6% |
10% |
3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19.3% |
30%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6% |
6% |
5 |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
3.6% |
6% |
第三章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第一节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晰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行各级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健全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进一步促进党政副职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分管部门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市县镇三级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合力。制订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杜绝监管盲区,实行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范围,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和约谈警示等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节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监督指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员工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推动企业加强基层班组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指导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监控工作,建立实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依法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从业人员个人责任,加大对事故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推行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探索在市场准入环节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
第三节 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
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总结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分工、工作程序、进度安排和质量要求,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认真执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制度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遵循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着力提高事故查处刚性效应。加强对事故整改措施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事故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真查真究、公开公正。严格落实事故调查结果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提升区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的要求,高度关注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不断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我市城市安全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镇(乡)、村(居)基层地区(社区)安全基础建设。
第一节 统筹城市安全保障建设
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加强规划编制中对规划区域的安全风险研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加强重大规划、重点项目特别是区域、产业、城市、园区等规划建设风险评估与论证。强化危险性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对一些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严格选址标准,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从源头上防范城市规划建设的系统性风险。完善城市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同步建设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科技示范园、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的公共安全设施。统筹规划区域水、电、气、热、照明、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等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网信息共享和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安全保障条件。加强对城市隐蔽性设施、地上地下管廊、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等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大型工程安全技术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隐患综合治理。推动科学设置高层建筑物、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涵洞、桥梁、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等重点建筑(设施)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
第二节 推动基层安全基础建设
坚持将安全发展作为村镇建设发展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村镇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发挥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居民家庭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推动城镇安全社区、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新农村安全社区建设。
第三节 化解地区总体安全风险
坚持将安全发展作为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原则和内容,依托产业调整升级逐步降低地区产业安全风险。优化危险性产业生产布局,引导区域危险性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形成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园区安全发展模式。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消除安全欠账。
第四节 构建区域安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
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高危行业建设涵盖生产周期的生产安全数据采集上报系统,形成企业安全基础资源数据库。加强区域安全风险点排查整治,2016年底前,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逐步建立依托电子地图标示的安全风险点“一张图”。推动建立区域性安全风险点的大数据平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风险预防预警体系,探索构建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营等各方面,贯穿城市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控网络。实行风险点分级管控,加快制定风险分级标准,按照安全风险“红、橙、黄、蓝”4个等级划分要求,科学认定每一个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强化对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油气输送管道、轨道交通、电网、电梯、游乐设施等的定期检查维护。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监管,加强城市、高危产业聚集区、易发多发事故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季节性动向性的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治理区域内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监管。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核销全过程记录及闭环管理。
第五章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
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继续深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油气管道、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第一节 强化交通安全监管
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措施和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推动镇一级交管站、村一级交通安全劝导站和镇的交通安全员、行政村的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覆盖率和配备率达到100%。建立道路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诚信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体系。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评定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等级。完善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建立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推行道路建设的交通安全审查制度,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制定道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
铁路交通安全。加强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安全优质标准线建设,实现设备质量、安全管理、现场作业、队伍素质和职场环境“五个达标”。加强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进城市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工作,推进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加强铁路沿线运输环境安全隐患治理。
水上交通安全。完善水上安全防控体系,强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水工作业区的综合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加大渡口渡船资金投入,将渡口渡船运营纳入社会公共交通体系,全面推动渡口渡船升级改造。加强内河水上搜救能力建设,加快水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搜救资源,提高内河水上搜救能力。创新安全监管模式,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机制,科学辨识、评估与跟踪处理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源,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防控能力。
轨道交通安全。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故障处理等规章制度、标准,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创新监管手段,推广应用涵盖地铁工程建设、运营、设施保护的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
专栏3 “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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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运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十三五”目标 (1)辨识确定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管控率达100%。 (2)规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率达95%。 (3)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和等级以上航道安全隐患段处治率达100%。 (4)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车辆入网率、上线率达100%和90%。 (5)高速公路重点路段、大型桥梁、长大隧道运行监测覆盖率达100%。 2.铁路交通安全优质标准线建设五达标 (1)设备质量达标:运输技术装备精良,设备能力规划科学,设备质量动态达标,安全性能稳定可靠。 (2)安全管理达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度、技术规章、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监管、结合部管理、安全预警防范、安全评估、安全投入和安全考核激励等制度,形成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运作体系,提升风险过程控制和源头治本能力,推动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3)现场作业达标:以全面推进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为载体,实现作业标准完善、技术管理规范、落实机制健全、岗位风险可控,职工标准化作业意识和能力大幅提高,违章作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场作业安全有序可控。 (4)队伍素质达标:盘活人力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完善准入机制,推进培训能力建设,创新信息化、网络化培训模式。提升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因地制宜构建集团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立站区区域性电教室,建设满足需求的站段级技能实训场所,逐步在车间工区配置岗位实作练功设备。 (5)职场环境达标:改造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实行可视化和定置管理,实现生产和办公环境建设布局风格一致、标志标识统一、文化氛围深厚,做到整洁规范人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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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十三五”时期推进平安交通的重点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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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16至2020年,实施8319.39公里安全隐患路段治理。 2.加大危桥和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力度。推进全市115余座危桥和每年新增危桥的改造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地区采取“撤渡建桥”。 3.推进应急救援储备仓库建设。推进清远市佛冈县“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东)储备中心”的建设。加快建立应急救物资储备仓库。 |
第二节 加强火灾风险防控
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完善火灾风险评价预警机制,划分不同风险等级。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三小”场所和石油化工等领域专项治理。推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开展评估验收工作。鼓励和推广在居民家庭、“三小”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技防设施。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强消防站建设,在所有街道、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完成超期服役且性能不达标消防车的更新换代,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建设。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慧消防”安全物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预防和杜绝较大火灾事故,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24人以内,全力保持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第三节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推进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基地、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园粤北产业新城精细化工基地、白沙凯迪工业园、清远民族工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百嘉工业园精细化工基地和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并实施一体化管理。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推动建立跨区域监管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推进规定场所的自动化装置配置和智能监控,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
第四节 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
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机制。优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规划布局,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准入,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仓库改造提升。全面推行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与粤湘桂相邻地市(县)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执法联合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做好封存、销毁等工作。
专栏5 “十三五”时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工程 |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准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两关闭”政策(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规划布局。 2.全面推行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烟花爆竹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 3.推动我市(县)与广西、湖南相邻的地市(县)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执法联合机制。 |
第五节 推进矿山本质安全基础建设
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安全投入。严格执行矿山开采安全准入标准,持续开展矿山整治关闭工作,逐步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推进我市绿色矿业发展,健全正常退出机制。严格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深入开展矿山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工作,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推进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
专栏6 “十三五”时期矿山安全基础建设重点工程 |
1.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重点推进采矿机械化、自动化,掘进支护机械化,运输系统无人化、机械化,井下大型固定设施电子值守系统。高危岗位作业人员到2018年减少30%,到2020年减少35%。 2.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重点在小型露天采石场矿山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到2018年达到90%,到2020年达到100%。 3.推动矿山信息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隐患监控系统,地下矿山安全设施应急保障“六大系统”;建立企业、镇、县、市安全监管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市、县及各级职能部门互通互联信息共享系统。 |
第六节 构建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逐步构建以工程参建主体各负其责为核心,以政府执法管理、行业技术管理、社会评价管理为监管手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建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制培训制度。制定完善适合装配化施工特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标准。开展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推行安全行为标准化和安全防护控制标准化。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探讨和尝试向执法型、双随机抽查型、科技型监督模式转变。加强自建、私建、扩建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制定“互联网+安全管理”相关行动计划,利用全省联网的施工安全诚信行为平台、工程安全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第七节 提升民爆行业安全水平
建立完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三级监管体系。实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民爆企业隐患整改约谈制度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以生产企业为依托,推动建设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优化产业布局,鼓励企业集中建设危险品储存仓库区,推动不适宜民爆发展区域的企业及销售点退出市场,淘汰外部安全距离不合格的危险源(点),减少危险源(点)。推动产品结构升级,推进生产过程信息化、智能化,加大机器人应用,实现危险工序人机隔离或远程操作。
专栏7 民爆行业“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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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数据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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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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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散装(含大包装)炸药比例 |
/ |
≥18% |
2 |
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
15% |
≥20% |
3 |
民爆生产企业R&D比例 |
1.3% |
≥4% |
4 |
工业炸药危险等级为1.1级的工房现场操作人员 |
9 |
≤5 |
第八节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
以系统性风险防范理论为指导,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防止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推广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经验,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通过明确首负责任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事故责任险制度,推进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提高检验技术水平。深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监管信息系统。
专栏8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标 |
1.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配备4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县(市、区)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按每镇(街道)2-3人的比例建立兼职安全监察队伍。 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98%以上,壮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队伍,提高检验人员技术水平,到2020年,全市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中85%以上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75%以上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师达到持证总人数的45%。 3.完善特种设备风险管理,基本完成事故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到2020年,我市万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控制在0.20以下,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 |
第九节 深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
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一体化”执法机制。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推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作业岗位告知卡。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整治,加强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的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发展和应用职业病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和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专栏9 “十三五”时期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点 |
1.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推进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一体化”执法机制。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制度。 2.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市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数达2000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4万人次。 3.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的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实现粉尘和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 4.强化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和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第十节 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基础建设
健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依法推进相关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人员、培训教育、安全投入、职业病危害等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风险辨识和防控能力。深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工贸行业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专栏10 “十三五”时期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
1.金属冶炼。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整治,坚决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企业。 2.粉尘涉爆。加强安全生产整治,力争淘汰一批不符合粉尘防爆法规标准要求的粉尘渉爆企业,淘汰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量的5%。 3.液氨使用。深化液氨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效,属地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严防、严查液氨制冷企业存在“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涉氨制冷企业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4.有限空间作业。指导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推动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深入排查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法严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
第十一节 保障电力安全
健全电网安全风险的分析监测和防控制度。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发电企业的主设备和危险源管理。强化输电线路跨越、城中村供电隐患、社会人员触电等涉电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社会人员触电风险,对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建立电力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水电站大坝动态监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健全政、企和社会联动机制。
第十二节 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制度
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加强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推进农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金农工程。探索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第十三节 强化渔业船舶安全设施建设
加强渔港、避风塘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改善渔港的防风防灾、补给维护、安全监控和治安消防条件。健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配套设施建设和遇险人员撤离、安置以及灾后复产配套设施。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建立木质渔船退出淘汰机制,研发推广一批安全系数高、抗风险能力强的钢质、玻璃钢质海洋渔船标准船型。新建一批大中型钢质、玻璃钢渔船;鼓励以渔船或捕捞权抵押等方式筹资进行更新改造。实施渔船安全救生设备补助项目。推广应用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实现沿海中型以上渔船救生筏(浮)等集体救生设备应配尽配。继续深化“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开展以防风、防雾、防碰撞、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实操性防灾减灾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
第六章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制度性建设,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第一节 改革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强化安全监管部门指导协调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议事制度、事故预警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提升调研分析、决策参谋能力。强化监督检查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督促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履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督查、巡查考核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制度,推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全过程监督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和督查、巡查的推动作用。
健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清单方式明确每个部门、每项安全生产监管的职权和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图,厘清权责边界,杜绝监管盲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完善行业部门监管体制,推动各级行业部门在机构改革工作中完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调整充实人员力量,确保行业监管力量得到加强。推动行业部门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的深度融合,把安全生产监管有机融合到各行业部门的审批、监管行政管理过程中,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加强过程管控。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县(市、区)可在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逐步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安全监管任务,进一步加强镇级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辖区内监管任务需求,产业层次、特点等因素合力配置监管力量,监管任务特别重的特大镇可在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2016年内按计划组建完成乡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确保460名的专职检查员队伍招录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列入财政预算,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完善各类功能区的安全监管体制。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高新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各类功能区落到实处,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在功能区安全监管职能全覆盖。建立健全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立规范、有序、专业、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各类功能区的特点和规模,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并保持队伍人员稳定,确保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管到位。切实严格对各类功能区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中严把安全生产关,深入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类功能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第二节 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的要求贯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设计、建设、验收、运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并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流程图,严格审查高危行业企业的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强化持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既简政放权、又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依法持证生产经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法取消、转移或下放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配套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工作。推动并规范安全生产在线审批监管工作,按规定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第三节 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性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与管理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主责,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坚持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搭建服务平台,壮大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技术服务、责任保险、专业人才、安全培训、科技支撑、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服务水平。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安全发展内在动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安全生产市场环境,推行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研究制定对失信行为的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
第七章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和程序,推行政府顾问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专家论证、民意征集和听证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方式,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实施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完善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发挥监管执法工作的震慑作用,防范和减少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导致的事故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
第一节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对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有隐患不治理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节 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和权责清单编制实施等工作,整体推进,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强化监管执法力量,逐步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探索实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健全完善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改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阳光执法”,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第三节 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建立与属地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强化实操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质量。
第四节 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
推进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与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标准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加强监管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共享共用支撑平台,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保障基层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满足监管执法工作需要。
专栏11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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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比率 |
1 |
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
到2017年底,市、县安全监管部门100%达标。 |
2 |
监管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 |
到2017年底,全面运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100%。 |
3 |
移动执法终端配置率 |
到2017年底,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配置率达到100%。 |
第九章 实施安全科技强安战略
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依靠科技创新有力提升安全技术装备和生产技术、工艺水平,依靠科技人才提升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一节 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应用
健全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源投入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推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支持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基础性理论研究,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开发和推广应用,在城市轨道和公共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仓储、大型游乐设施等行业领域,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依托企业、科研机构培育建设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和孵化基地,推动安全科技产业化发展。研究制定安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政策支持措施,推动建立市场化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第二节 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依托科研单位和社会资源,搭建安全科技“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建立科技研发、检测检验、咨询认证与技术服务的工作平台,推动组建安全科技创新联盟,形成协同创新机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要求,推进建设安全技术中心、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检测检验和职业危害等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平台。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优化安全生产专业和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安全生产领军人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构建完善安全生产智库。
第三节 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大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各类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全面覆盖各地各类安全生产业务的“一张网”;形成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各类信息的“一张表”;建成依托电子地图标示风险隐患和危险源等综合信息的电子“一张图”,提高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和精确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面向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和社会公众,搭建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服务、安全生产公众服务、安委会成员单位统一互联、协同工作的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大数据平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监管执法的信息数据统计分析,逐步建立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其他市场主体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开发利用和信息价值再造工程。
第四节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科技素养,充分尊重和发挥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优化生产作业流程,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动高危工作场所采用智能机器人代替人工劳作,加强自动化监控技术装备建设,推进无人化、智能化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章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联合培训和演练,增强现场救援实效。
第一节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全面加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充实基础力量,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决策水平;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和应急救援队间的应急协作,形成应急救援工作联络网;梳理区域间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着力从“重机制建设”转向“重机制运用”上来,建立新型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第二节 推进应急救援基地(队伍)建设
推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广东省矿山救援清远基地。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建设省级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其它地区和行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完善骨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级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各级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与演练。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教育学习、培训演练、内务管理、装备管理、安全保密、预防性检查和考核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健全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网络,分行业分领域组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立相应专家数据库,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科学施救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推动应急装备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产品和生产能力储备综合信息平台,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调运快捷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第三节 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平台体系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创新应急演练模式,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和实战演练,提升演练实效。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建立各地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等信息共享与对接,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第十一章 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文化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动员并增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力量。
第一节 完善培训考核体系
培育符合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师资雄厚、硬件完善、行为规范的安全培训市场,引导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推进网络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及培训信息化建设。逐步落实考试点网络、考务队伍、考试题库、考务制度、信息管理和政策执行到位,实现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教考分离、考试标准统一、资格证书统一、认证使用统一。
第二节 推进全民安全宣传教育
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强公共媒体的报道和公益宣传,推进安全知识的全民普及教育。强化企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和在职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工业(化工)园区、安全技术科研机构建设安全培训基地,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承担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培训教育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培训教育。
第三节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安全科普书籍、影视(微视频)、动漫、游戏、公益广告等文化教育产品的生产、宣传和推广。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广东省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科技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品牌活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常识技能宣传教育,弘扬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文艺创作,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艺活动。积极倡导和促进安全文化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企业安全文化软实力和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专栏12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点 |
1.实施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轮训计划。对市、县(市、区)安全生产负责人,市、县(市、区)安全监管人员,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分批进行轮训。每年轮训一次,确保轮训率达到100%。 2.加快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实现安全培训考核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深化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建设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识别系统和全面推开远程监控监考系统,完成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建设,2017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一批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便民的理论和实操考试点,实现教考分离、考试标准统一、资格证书统一、认证使用统一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 3.加强安全生产资格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全面提高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素质,在2017年底前建立安全生产资格人员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制度和诚信信息公开查询制度。 4.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培训、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018年底前,班组长、新工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率达90%,存在职业危害风险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95%。2020年培训率全部达100%。 |
第十二章 着力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项目
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为载体推动规划任务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第一节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建设
健全完善省矿山救援清远基地,加强矿山救护队室内外训练场所、救援装备及物资配套。建设清远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
第二节 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项目建设
依托现有资源,推进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与鉴定、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等技术支撑平台和重点实验室。依托企业、科研机构培育建设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中心、孵化基地、科技成果推广与技术服务平台。
第三节 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政务服务云平台项目建设
依托清远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库,依托清远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与其他市直部门共享交换市场监管信息。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部门联动。研究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收集整合各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信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生产领域从业人员资格信息等数据。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健全社会共治体系,强化考核评估等工作,多措并举,保障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全力做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充分的安全论证、以安全为前提。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研究安全发展战略、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制定重大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决策咨询制度。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总体布局,将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工作计划,将安全发展知识教学课程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第二节 完善安全综合政策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多元化保障体系,加大各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建立与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落实投入渠道和规模,保障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围绕推进安全生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财政保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研究采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安全科技攻关。加强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动建立企业“关、停、并、转”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安全产业发展政策,完善安全科技研发投融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伤亡抚恤和褒奖、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征用补偿等政策。
第三节 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保险业、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群众等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健全安全公益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舆情监控机制,完善网络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强化“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平台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志愿者以及企业基层班组等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劳动者维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正当权益意识,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作用,引导媒体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力度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有功奖励制度。努力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 强化规划评估考核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和监测,及时公布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实施本规划考核评估,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