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清城区
飞来峡镇总体规划(2016-2035)》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总体规划(2016-2035)>的请示》(清规〔2019〕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总体规划(2016-2035)》。
二、飞来峡镇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是清远市的农业镇、特色镇。规划要以城乡区域协同发展为目标,在改善城镇环境、整合土地资源、激发城镇活力的基础上,完善公共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系统,把飞来峡镇建设成为广东省绿色发展综合示范区、清远市健康养生特色镇;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至2035年,将飞来峡镇城镇人口控制在5.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5.78平方公里;要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城镇规模,优化空间格局。
三、本规划是飞来峡镇发展、建设与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不得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要求。
特此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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