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港
清远港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港清远港区总体规划(2013-2030)>的请示》(清规〔2014〕4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港清远港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二、规划范围为清远市区飞来峡水利枢纽至石角镇北江河段两岸,将原《清远港总体规划(2007-2020)》的清新港区与清远港区合并为本次规划的清远港区。
三、港口岸线规划功能分区为:飞来峡水利枢纽下游至规划广清高速大桥段以生活岸线为主,港口岸线主要考虑客运码头岸线;现有新港作业区、婆角作业区近期(石角作业区码头建成运营前)按集装箱码头进行整治改造,远期(石角作业区码头建成运营后)逐步取消。货运码头岸线主要规划建设在广清高速大桥下游至石角镇界牌河段,规划货运码头可根据下游横岗水利枢纽实施进程适时建设。
四、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如下:
(一)货运码头岸线共5处:包括新港作业区岸线:现状岸线总长1308m,其中已建码头岸线658m,在建码头岸线650m;婆角作业区岸线:现状岸线总长577m,其中已建码头岸线267m,在建码头岸线310m;石角作业区岸线,规划码头岸线总长2000m;回岐作业区岸线:规划码头岸线总长600m;石角修造船厂岸线:规划岸线总长1685m。
(二)客运码头岸线共5处:包括位于北江左岸江口镇的飞来峡旅游码头岸线168m;位于潖江的江口旅游码头岸线150m;位于北江右岸的翠竹园旅游码头岸线300m;位于北江左岸、规划北江五桥下游的清远旅游码头岸线500m;位于北江右岸、规划北江四桥上游的北江旅游码头岸线208m。
规划旅游上落客点岸线共6处:包括北江右岸的飞霞码头旅游上落客点岸线100m;北江左岸的飞霞渡口旅游上落客点60m;北江右岸的飞来寺码头旅游上落客点岸线100m;北江左岸的紫竹林码头旅游上落客点岸线60m;北江左岸的丁香花园码头旅游上落客点岸线128m;北江右岸的凤城广场码头旅游上落客点岸线128m。
(三)游艇码头岸线共1处:位于北江左岸、北江大桥与清远大桥之间,规划岸线500m。
(四)公务码头区岸线共1处:位于北江左岸、新港作业区下游正岗营段,规划岸线1180m。
五、《清远港清远港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是指导清远港区发展与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的法律依据。自本《规划》批复之日起,各相关职能部门须严格按《规划》落实港口建设工作。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