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公安综合
业务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
概念方案》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市公安综合业务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概念方案设计》的请示》(清规〔2018〕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公安综合业务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概念方案设计》。本次规划范围用地位于清远市龙塘镇与石角镇交界处,北面为石龙大道,南面为佛清从高速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1.95公顷,约3329亩。
二、该片区要以建设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检测、监管场所、警察训练等公安业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基地为目标,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
三、本规划是该片区规划管理与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不得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要求。
特此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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