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燕湖新城
东部宜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远市燕湖新城东部宜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请示》(清规〔2015〕66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燕湖新城东部宜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
二、规划区属洲心街道管辖,用地范围东至青榄海,西至静观路,南至湖城大道,北至北江一路,总面积约435.73公顷。燕湖新城东部片区总体发展定位为清远生态宜居示范区、燕湖新城CBD配套居住区。
三、本规划是燕湖新城东部宜居片区规划管理与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工程都必须符合《清远市燕湖新城东部宜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控制要求。请市城乡规划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批后公布及组织实施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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