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新区太平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新区太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清规〔2018〕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新区太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清新区太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范围北侧为《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规划的太平横路,东侧为龙湾大道,西南侧为万邦二路,西北紧邻太平镇初级中学,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92.0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62.24公顷,规划区人口规模按4万人控制。规划区的功能定位是清新西部重要产业基地,具有岭南文化底蕴的绿色宜居城镇。
三、本规划是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与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不能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要求。
特此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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