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5-20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推动大规模

  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202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清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27号),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清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全方位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达1.5万辆,二手车年交易量达14万辆;废弃电子电器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4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不少于200个。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装置更新。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加快推广智能制造软硬件产品设备,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支持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实施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淘汰更新S9以下配电变压器等落后低效设备,累计完成不少于8个新时代电气化镇、9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加快推动充换电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远供电局等参与)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小区及周边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一批适老、停车场(库)、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快递存储等生活配套设施。以外墙、屋面、门窗、制冷装置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为重点,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参与)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数智化改造。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管廊、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加大供水水厂、管网和加压调蓄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强化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系统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清污分流、破损管网等改造修复,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 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参与)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电动化替代,城市新增公交车公部电动化,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全面落实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严格执行船舶报废和环保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高耗能、高排放、污染重的老旧船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LNG动力船舶应用,逐步扩大电动、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升级改造,发展“服务区+”模式,到2027年新建及提升改造高速公路服务区不少于3个。培育绿色航空、绿色船舶等绿色装备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清远海事局等参与)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结合我市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扎实推进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到2027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2%以上。围绕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在村镇综合服务站增配更新一批农业装备,推进小型农业装备进农户。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等参与)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推进中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和实验实训设备,支持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标先进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资源配置重点向北部县(市)倾斜。〔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职教城事务(清远)中心等参与〕

  (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设施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减排、强化安全管理、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加大文旅基础设施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探索推进医疗装备产品“购买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等新模式。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85间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4间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三、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强化政策引导,按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引导各地在汽车展销场地、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汽车经销企业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清远供电局等参与)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等企业联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活动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大力推广通过认证的绿色智能家电,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鼓励企业创新家电产品消费新场景,不断提升消费体验。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家具、家装企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引导生产企业围绕智能家居等开发新型终端产品,鼓励企业推广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场景。(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四、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完善城乡回收网络,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渠道,在行政事业单位探索“公物仓”建设新模式,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等方式循环使用。发展“换新+回收”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动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广“互联网+循环利用”模式,支持企业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机关事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以市场化方式建立二手车检测平台,鼓励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活跃二手车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积极培育回收、再制造、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精密仪器设备等设备实施再制造。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安全性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五、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行动

  (十七)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全面实施炼化、钢铁、轮胎、化工等方面能耗、排放等相关国家标准和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地方标准。推动完善运输装备、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绿色建造等地方标准。鼓励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配合省有关部门制修订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利用标准。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燃气用具等重要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依法监督燃气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探索开展“标准+认证”工作模式,以先进标准助推产品质量提升,打造清远品牌。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关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的清远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清远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六、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工作。落实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农机装备等更新。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政策。推进机关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等参与)

  (二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市财政局、税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参与)

  (二十二)优化金融支持。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等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医疗、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清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等参与)

  (二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各地要统筹区域内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予以保障。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等)

  (二十四)强化创新支撑。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强与广州等地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谋划建设若干中试平台,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参与)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做好政策宣解,充分利用重大节日、重要展销等活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及时对接省相关部门,吃透上级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各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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