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2-15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清城区

飞来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飞来峡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清规〔2019〕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本次规划包括升平单元、江口单元及其他零星城市建设用地地块。其中升平单元位于飞来镇东北部,南至石梨塘村,北至黄泥角村,西至北江,东至京广铁路,总用地面积约912.8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80.15公顷,规划人口容量为3.0万人;江口单元位于飞来峡镇南部,用地北至汕湛高速,南至江,西临北江,东至京广铁路,总用地面积约547.58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65.62公顷,规划人口容量为1.7万人。其他零星地块主要分布在天子山、高田社区、黄口社区、华侨农场及银地村,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9.96公顷。

三、规划要以城乡区域协同发展为目标,在改善片区环境、整合土地资源、激发片区活力的基础上,完善公共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系统,把该片区建设成为以片区服务和旅游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城镇综合生活配套社区及清远市健康养生特色小镇。

四、本规划是该片区规划管理与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不得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要求。

特此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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