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21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以下简称《〈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为了方便有关单位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的内容,现就相关内容做以下解读:

  一、更新背景

  2020年12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提出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建立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6月22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局部优化,与相关功能区划调整成果、“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进行衔接。

  清远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在省生态环境厅、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对《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果进行2022年度的更新调整,形成《〈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

  二、怎么更新调整

  (一)更新调整的原则

  在《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基础上,依据“坚守底线,有理有据,严格管理;更新调整,持续优化”的原则,以衔接相关功能区划调整成果、“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为出发点进行更新调整。

  (二)更新调整过程

  更新调整经历五个阶段:更新工作部署与更新需求收集,更新需求专题研究与编制,更新需求上报与论证协调,《〈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征求意见,《〈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审查发布。

  由市生态环境局组建技术团队,通过与清远市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调研,了解《方案》实际落地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梳理因法律、法规、国家和省级重大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等变化,《方案》与之冲突的内容,围绕区域布局、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四个维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相关的专题研究,征求各方意见,通过多次修改,经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审定同意,形成《<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

  三、更新调整了什么

  (一)环境管控单元

  因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方案》中的清城区迎咀水库重点管控单元、清城区源潭镇重点管控单元、清远市国营银盏林场重点管控单元的环境管控单元进行相应的更新调整,清城区迎咀水库重点管控单元更新调整为优先保护单元。

  (二)1+2+2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充分考虑清远的实际情况以及《方案》落地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对《方案》中的1+2+2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的区域布局管控要求、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更新调整。在1+2+2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更新调整中,共更新了3条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1条清远市南部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5条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名词解释

  根据清远市当地发展与管理,新增了“家具行业”、“制药行业”、“工业企业匹配度”等名词定义解释。对《方案》中“低效产业”的名词解释进行了优化描述。

  四、与《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关系

  《〈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是《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局部更新调整及内容优化,为推进区域和规划环评落地提供指导,有助于推进清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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