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2-30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愈加复杂,烟花爆竹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有害物质,不仅污染大气环境,各种衍生物质还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制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是十分必要的。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制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是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空气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削减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通告主要是明确清远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分为制定背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烟花爆竹定义、禁燃区管理规定、部门管理职能、宣传工作落实、对个人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对大型活动的规定、监督举报途径、通告实施时间和有效期等,共十部分。

  文件制定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法律依据,严格遵循《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各项管理措施是必要、适当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制定或者修订的亮点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科学划定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与《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清府函〔2020〕184号)比较,本次《通告》增加了“在禁燃区域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办理审批手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和发出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等内容,与《清府函〔2020〕184号》相比,不再是一禁了之,而是在确保安全可行的情况下,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保留了一定的节日氛围。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在禁燃区域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办理审批手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和发出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二)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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