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9-21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之间的沟通协调,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达到思想统一、交流感情,增进了解、相互支持,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坦诚相见,相互尊重;

(二)双向沟通,相互帮助;

(三)消除误会,求同存异;

(四)实事求是,增进团结。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对办公室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交流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

(二)对需要相互协调的事情进行沟通交流;

(三)对自身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相互征求意见,改进不足;

(四)对出现的意见分歧或误解进行探讨交流,化解矛盾;

(五)听取党员干部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谈心谈话的方式

视谈话内容和工作安排,采取集体约谈、单独面谈、电话交谈等方式进行。

四、应及时开展谈心谈话的六种情况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

(二)班子换届或组建新班子时;

(三)研究重要工作或作出重大决策中出现意见分歧或矛盾时;

(四)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时;

(五)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六)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或离退休时。

五、开展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一)办公室党组书记、秘书长每年与办公室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二)办公室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含处级干部)每年与各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三)办公室党组成员之间每年相互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各科(室)负责人每年与科室干部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四)深入基层调研考察时,要适当与基层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六、谈心谈话应注意的问题

(一)办公室党组书记、秘书长是办公室谈心谈话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参与;

(二)谈心谈话前,应有必要准备,突出主题,有的放矢;谈心谈话时,应敞开思想,实事求是,襟怀坦荡,讲究效果;

(三)谈心谈话应有规范记录,必要时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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