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6-01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药监办〔2020〕1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检查要求

  各县(市、区)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市局必要时组织对各地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县(市、区)局组织辖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按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填报自查表(附件1、2),各县(市、区)局在6月30日前收集各单位填报的自查表。

  (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局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加强检查,并抽取不少于15%的辖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三)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通知要求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局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和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本次专项检查基本情况、企业自查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相关意见和建议等。上述材料报送路径:市局FTP/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2020 年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对应文件夹。联系人:曹历,联系电话:0763-3378156,电子邮箱:qysjyxk@163.com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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