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清远市2024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申报指南要求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业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申报的绩效指标要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提交至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4年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4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0763-3381962
邮 箱:qyscj_bhk@gdqy.gov.cn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1.清远市2024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申报指南
2.清远市2024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项目申报书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清远市2024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申报指南.wps
附件2.清远市2024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项目申报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