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抽样检验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7-01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食品检验中心: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市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抽样检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产品

    热加工熟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包装饮用水、茶类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其他饮料、碳酸饮料(汽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调制食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冻、糖果、蛋制品、食品馅料、月饼、焙炒咖啡、畜禽水产罐头、其他食品、调味料、食用动物油脂、冷冻水产制品、食用油脂制品、其他方便食品、蜂产品制品、保健食品、热加工糕点、其他蔬菜制品等32类产品,共计237批次。(具体产品抽检批次见附件1)

    二、抽检对象

    清远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部分食品生产企业。   

    三、抽样工作及承检机构

    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计划的抽样及检验由市局统一委托市食品检验中心实施,各县(市、区)局要全力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四、抽样方法及数量、检验标准、检验项目和判定原则

    1.抽样方法:在企业成品仓库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样品。检验样品不得由企业自行提供。

    2.抽样数量: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抽样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具体抽样数量见附件2)。

    3.封样:所抽样品分为2份,1份为检验样品、1份为复检备份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食品生产企业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4.检验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标准等。

    5.检验项目: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2。

    6.判定原则:

    6.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要求”。

    6.2 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3 检验项目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又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或质量要求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产品明示标准或质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五、抽样检验费用

    本次定期抽样检验的费用由市局统一支付,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要求

    1.承检机构及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2.本次定期抽检的样品全部送承检机构。

    3.本次抽样计划批次,以覆盖产品为原则,尽量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产量大的产品。若部分企业停产无产品,需提供企业停产报告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4.承检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不得使用复检备份样品。

    5.承检机构应于9月10日前完成月饼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其他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6.检验结果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报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不合格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

    7.被抽检企业对本次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抽样过程中遇到具体情况请及时与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联系。

    附件:1.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抽样检验计划批次

          2.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抽样检验细则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黄汉杰;联系电话:3385596)


附件1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抽样检验计划批次

序号

产品名称

清城

清新

英德

连州

佛冈

阳山

连南

连山

合计

1

热加工熟肉制品

15

3

3

1

22

2

预制调理肉制品

3

1

4

3

食品添加剂

6

2

5

1

1

15

4

包装饮用水

5

3

6

2

5

3

2

1

27

5

茶类饮料

2

1

3

6

蛋白饮料

4

1

1

6

7

固体饮料

6

1

1

1

2

11

8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4

1

1

1

1

8

9

其他饮料

6

3

1

1

3

1

15

10

碳酸饮料(汽水)

1

1

11

冷冻饮品

2

1

3

12

速冻面米制品

10

1

1

1

13

13

速冻其他食品

1

2

1

4

14

速冻调制食品

20

6

3

1

2

1

33

15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1

1

16

果冻

1

1

1

3

17

糖果

3

1

2

1

7

18

蛋制品

2

2

19

食品馅料

2

1

3

20

月饼

12

1

4

8

3

1

1

30

21

焙炒咖啡

1

1

22

畜禽水产罐头

1

1

2

23

其他食品

1

2

1

1

5

24

调味料

4

1

5

25

食用动物油脂

1

1

2

26

冷冻水产制品

1

1

2

27

食用油脂制品

1

1

28

其他方便食品

1

1

1

3

29

蜂产品制品

1

1

30

保健食品

1

1

31

热加工糕点

2

2

32

其他蔬菜制品

1

1

合计

115

28

36

20

21

7

9

1

237

附件2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抽样检验细则

序号

食品大类

食品亚类

食品品种

食品细类

检验项目

抽样数量

备注

1

复配食品添加剂

铅(Pb)、砷(以As计)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数量至少为500g,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

2

食品用香精

砷(以As计)含量/无机砷含量、菌落总数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数量至少为500g,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

3

明胶

铬(Cr)、铅(Pb)、总砷(As)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数量至少为1kg,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

4

其他单一食品添加剂(乳化剂(司盘类物质\吐温类物质)\吗啉脂肪酸盐果蜡、甘油、聚二甲基硅氧烷、氨水、维生素K2

铅(以Pb计)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数量至少为500g,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

5

食品添加剂

氮气:氮(N2)含量、氧(O2)含量、二氧化碳(CO2)、一氧化碳(CO)、水分

抽样数量为2瓶,所抽样品中1瓶为检验样品,1瓶为复检备份样品。

氢气:氢(H2)含量、氮(N2)含量、氧(O2)含量、水分

二氧化碳:二氧化碳(CO2)含量、氧(O2)、一氧化碳(CO)、水分,

6

饮料

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

界限指标、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镍、溴酸盐、硝酸盐(以NO₃-计)、亚硝酸盐(以NO₂-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当所抽样品规格(净含量)≥5L 时,抽取 7 个独立包装;样品规格(净含量)在 1L-5L 之间时,抽取 8 个独立包装;其他规格产品,抽样样品量 15 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 4L)。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4/5 为检验样品,约 1/5 为复检备份样品;当样品规格(净 含量)≥1L 时,1 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

a. 界限指标为锂、锶、锌、偏硅酸、硒、游离二氧化碳、溶解性总固体,具体检测项目为标签明的、且在标准要求范围内的界限指标。
b.仅限执行标准为 GB 17323 的产品检测。

饮用纯净水

饮用纯净水

电导率b、耗氧量(以O₂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₂-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其他饮用水

其他饮用水

耗氧量(以O₂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₂-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茶饮料

茶饮料

茶饮料

茶多酚、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1.5L(kg),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4/5 为检验样品,约 1/5 为复检备份样品。

碳酸饮料(汽水)

碳酸饮料(汽水)

碳酸饮料(汽水)

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霉菌、酵母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2L(kg),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4/5 为检验样品,约 1/5 为复检备份样品。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a、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2L(kg),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4/5 为检验样品,约 1/5 为复检备份样品。

a.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

蛋白质、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西布曲明、匹可硫酸钠、麻黄碱、芬氟拉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酚酞、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2kg,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4/5 为检验样品,约 1/5 为复检备份样品。

其他饮料

其他饮料

其他饮料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2L(kg),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4/5 为检验样品,约 1/5 为复检备份样品。

蛋白饮料

蛋白饮料

蛋白饮料

蛋白质、乳酸菌数a、三聚氰胺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2L(kg),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4/5 为检验样品,约 1/5 为复检备份样品。

a. 限添加乳酸菌的活菌(未杀菌)型产品检测。 b. 限配料中含乳的产品检测。

7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净含量不超过 500g 的产品,抽样量不少于 12 个独立包装,且不少于 1kg,组合型样品根据检验和复检需要适当增加抽样量。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3/4 为检验样品,约 1/4 为复检备份样品。

8

速冻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生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

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4个包装(≥1kg)1/2为检验样,1/2为备份样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熟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速冻面米食品(熟制品):抽取样品的总量≥8个包装(≥2kg),检验量≥6个包装(≥1.5kg),留样量≥2个包装(≥500g)

速冻其他食品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

挥发性盐基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非即食速冻调制水产制品抽样数量不少1.5kg,且不少于 4 个独立包装,即食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抽样数量不少于 2kg,且不少于 8 个独立包装。 所抽取样品分成 2 份,非即食速冻调制水产制品约 1/2 为检验样品,约 1/2 为复检备份 样品;即食速冻调制水产制品约 3/4 为检验样品,约 1/4 为复检备份样品。

预包装食品按 GB 29921 判定,预先包装但需要计量称重的散装食品按 GB 31607 判定。

速冻肉制品

速冻调理肉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合成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中1/2作为检验样品;1/2作为备份样品。

速冻其他食品

速冻菜肴

无机砷、铅、铬、甲基汞、镉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1kg,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中1/2作为检验样品;1/2作为备份样品。

速冻其他食品

速冻汤羹

无机砷、铅、铬、甲基汞、镉

9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

糖果

糖果

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西布曲明、匹可硫酸钠、麻黄碱、芬氟拉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酚酞、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约 3/5 为检验样品,约 2/5 为复检备份样品。

西布曲明、匹可硫酸钠、麻黄碱、芬氟拉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酚酞、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限压片糖果检测。

果冻

果冻

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预包装食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1kg,不少于 8 个独立包装,约 3/4 为检验样品,约 1/4 为复检备份样品。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

铅(以Pb计)、沙门氏菌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600g,不少于6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中5个包装为检验样品,1个包装为备份样品。

10

蛋制品

蛋制品

再制蛋

再制蛋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抽取样品量不少2kg,不少于10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份,约 4/5 为检验样品,约 1/5 为复检备份样品。

微生物限即食再制蛋制品检测。商业无菌限以罐头食品加工工艺生产的产品检测。

11

糕点

月饼

月饼

月饼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a.抽取样品量至少为2kg,不少于12个独立包装。b.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其中8个包装为检验样品且有检验标签的完整最小销售包装,4个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样品基数不得少于5kg

12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食品馅料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2kg,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1/2 为检验样品,约 1/2 为复检备份样品。

汤料

铅(以 Pb 计)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4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500g。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

预拌粉

铅(以Pb计)

取样品量不少于 4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500g。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

酵母提取物

铅(以Pb计)

取样品量不少于 4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500g。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

13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

咖啡因、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 600g,不少于 3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2/3 为检验样品,约 1/3 为复检备份样品。

14

方便食品

方便食品

其他方便食品

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抽取样品量不得少2.5kg且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成 2 份,6 个包装为检验样品 ,2 个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

15

调味料

调味料

固体复合调味料

鸡粉、鸡精调味料

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4 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 1.2kg。约 1/2 作为检验样品,约 1/2 为复检备份样品。

固体复合调味料

其他固体调味料

铅(以Pb计)、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IV、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阿斯巴甜、二氧化硫残留量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4 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 1.2kg。约 1/2 作为检验样品,约 1/2 为复检备份样品。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辣椒酱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罗丹明B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2kg,约 1/2 作为检验样品,约 1/2 为复检备份样品。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其他半固体调味料

铅(以Pb计)、罗丹明B、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1.2kg。约 1/2 作为检验样品,约 1/2为复检备份样品。

液体复合调味料

蚝油、虾油、鱼露

氨基酸态氮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10 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2L(2kg)。大包装食品(》5L(5kg))可进行分装取样,分装的样品盛装与被抽样单位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样品数量不少于10包装,总量不少于2L(2kg)。约4/5作为检验样品,约1/5为复检备份样品

a. 限产品明示标准或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

液体复合调味料

其他液体调味料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a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10 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2L(2kg)。大包装食品(》5L(5kg))可进行分装取样,分装的样品盛装与被抽样单位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样品数量不少于10包装,总量不少于2L(2kg)。约4/5作为检验样品,约1/5为复检备份样品。

a. 限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

16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动物油脂

酸价、过氧化值、丙二醛、铅(以Pb计)、苯并[a]芘

小包装产品(净含量≤5L(kg)),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适当数量的样品,抽样数约为1.5 L(kg),且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大包装产品(净含量>5L(kg)),从同一批次样品堆2个完整包装中抽取约1.5 L(kg)样品。约2/3为检验样品,1/3为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人造奶油)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大肠菌群、霉菌

净含量≤5L(kg)抽样数量不少于1.5 L(kg),且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1/3为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

17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品

蔬菜干制品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2kg,不少于4个包装,所抽取样品中1/2为检验样,1/2为备份样品。

其他蔬菜制品

其他蔬菜制品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2kg,所抽取样品中1/2为检验样,1/2为备份样品。

18

肉制品

熟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酸性橙Ⅱ、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样量不少于1.4kg,且预包装或非定量包装的产品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所抽样品约3/4作为检验样品,1/4用于复检备份样品。

熏烧烤肉制品

熏烧烤肉制品

铅(以Pb计)、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样量不少于1.4kg,且预包装或非定量包装的产品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所抽样品约3/4作为检验样品,1/4用于复检备份样品。

发酵肉制品

发酵肉制品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a、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样量不少于1.2kg,且预包装或非定量包装的产品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所抽样品约3/4作为检验样品,1/4用于复检备份样品。

a.限预包装食品检测。

熟肉干制品

熟肉干制品

铅(以Pb计)、铬(以Cr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a、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样量不少于1.5kg,且预包装或非定量包装的产品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所抽样品约3/4作为检验样品,1/4用于复检备份样品。


a.限预包装食品检测。

调理肉制品

调理肉制品

调理肉制品(非速冻)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总量不少于1kg,不少于4个包装。其中1/2为检验样,1/2为备份样。

19

水产制品

水产制品

其他水产品

其他水产制品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

总量不少于1kg,不少于4个包装。其中1/2为检验样,1/2为备份样。

熟制动物性水产品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铅(以Pb计)、镉(以Cd计)、多氯联苯、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1kg,不少于9 个独立包装,分为 2 份,约 2/3为检验样品,约 1/3 为复检备份样品

干制水产品

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多氯联苯、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

总量不少于1kg,不少于2份。1/2为检验样,1/2为备份样。

20

罐头

罐头

畜禽水产罐头

畜禽肉类罐头

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商业无菌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 1.5kg,所抽取样品分 为 2 份,约 2/3 为检验样品,约 1/3 为复检备份样品。

水产动物类罐头

组胺a 、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商业无菌

a. 仅适用于鲐鱼、鲹鱼、沙丁鱼罐头

21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

按企业标准全项目检验

固体/液体:
1、抽样量不少于6个最小独立包装且总量≥300g或300mL。
对于微生物要求二级或三级采样方案的产品,如饮料、乳制品、饼干等,抽样量不少于 9 个最小独立包装且总量≥600g 或 600mL,抽取的样品中约 2/3 为检验样品,约 1/3 为复检备份样品

1. 以上所列样品量是指通常情况下,特殊标准或项目除外;
2. 抽样及封样量要同时满足重量(容量)和包装数(独立销售包装)的要求。

22

糕点

糕点

糕点

糕点(热加工糕点和冷加工糕点)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丙二醇、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不少于 8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 2 份,约 3/4 为检验样品,约 1/4 为复检备份样品。

23

蜂产品

蜂产品

蜂产品

蜂产品制品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a、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 1kg,不少于 8 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分为2 份,约 3/4 为检验样品,约 1/4 为复检备份样品

a.限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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