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12-19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大力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发2017〕5)和《清远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府办函2019〕118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法治市监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纵深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有新突破

1.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3.5个工作日,比全省要求的5个工作日再压缩了1.5个工作日,其中,新设企业商事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2019年1-11月,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8931户,其中企业8280户,同比分别增长7.2%和3.2%。截至11月底,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25664户,其中企业47386户,同比分别增长8.5%和9.8%。持续做好窗口审批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1-11月,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业务7487宗,其中企业登记类1312宗,食药许可类413宗,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类5762宗。

2.推广应用“多证合一”和“一窗受理”及时转发总局、省局关于“多证合一”和“一窗受理”的有关文件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并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在日常企业登记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涉及“多证合一”10类备案事项的的企业,一律规范登记经营范围表述用语在颁发营业执照时一律对企业进行照后备案告知,并及时对企业“多证合一”信息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时精准推送至各后续备案部门,实现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同时,2018年11月1日起已与省局同步全面启用“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我局组织全市商事登记业务部门举办“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应用视频培训,并通过政务网、微信公证号向广大群众推广宣传“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应用。

3.知识产权注册申请便利化改革有效推进。截止11月底,我市专利申请总数3901件,专利授权总数2504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47件,商标申请量5849件,注册量4654件,有效注册量20630件,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持16件,提出申报1件(连南瑶山茶),7家企业提出使用地理标志核准申请。

(二)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严格依法行政

1.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市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现有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1998项政务服务事项,并全部录入政务服务系统

2.全面认领梳理监管事项。“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梳理监管事项母项162项,完善行政检查子项实施清单147项,并按规定录入监管信息;在“新十统一”标准化系统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74项,补全实施信息175项

3.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依据“新十统一”标准化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编制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共788项,并在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筑牢市场安全底线有新成效

1.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截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940人次(含小作坊检查),检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618家次,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分别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提高监管有效性;全市食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食品销售环节经营主体15685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主体数220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数173个,完成整改经营主体206家次,食品销售环节立案查处199宗,查处无证经营1户。

2.药品化妆品监管不断加强。截止11月底,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37家,立案查处25宗,涉案货值13.99万元罚没款2.85万元,有效震慑和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对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医疗机构颁发了“清远市药房规范化建设单位”牌匾。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完成国抽、省抽监督抽检共95批次,已完成监督抽验任务100%。全市业务监管部门移交查处化妆品违法经营案件立案41宗,结案24宗,全市化妆品经营市场进一步净化,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加大。针对重要时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电梯起重机叉车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多个专项整治;全力推进淘汰10蒸吨燃煤锅炉工作,截至11月底,对清城、清新两区已完成锅炉淘汰61台,特种设备安全保持平稳态势。

4.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全市出动执法人员865人次对467户经营户经营的电气和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监督检查,与经营户签订《清远市守法经营电动自行车承诺书》84份,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无证生产电气产品等违法行为3宗。

5.网络市场和广告监管持续加强。截止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约谈企业53个次,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6条,立案4宗,罚没0.55万元;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36宗,罚没33.05万元,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条,有效维护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启动了“云集品”、“保健品”“保健食品”、“网络扫黄打非”、“物联网 、爱心慈善、 养老扶贫、 共享经济”、“团贷网”、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普通高校考试无线设备等内容检索任务20次,检查网站64932个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55宗,罚没金额43.17万元,其中,医疗器械广告案件6宗,查处房地产案件7宗。

(四)扎实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新进展

1.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扎实开展计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截至11月底,共强制检定计量器具9797台件,其中实施对122个集贸市场的6223台件,102个基层卫生单位的3574台件进行强制检定,共免收检定费用100.5万元;共完成了13家三级和8家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申报的审核发证工作。

2.不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通过公开征集,全市16个单位的45个项目申报2019年度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经过专家评审,其中的44个项目将获得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数量为该专项资金设立4年来最高。积极拓展各级各类标准化项目,2019年我市2个项目申报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组织发动了8个农业类、1个旅游服务类、1个基本公共服务类合共10个项目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标准化示范试点,组织了7个农业、旅游服务标准项目申报2019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九龙小镇参与的《乡村旅游 民宿服务规范》标准项目已获批立项。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改善市场竞争环境有新作为

1.“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2016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建立政府部门的随机联查制度,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双随机”要求,制订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推进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截止11月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部完成了省局下发抽查任务同时结合实际自行开展了不少于登记企业数5%的抽查工作,完成年初制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共抽查企业41批次,合计3881户,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2次,联合抽查企业127户,抽查过程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共293户。全市抽查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为8.16%,超额完成了抽查比例不低于5%的目标,抽查企业总数、抽查比例均创历史新高。

2.信用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落实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及时公示违法处罚信息,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识优辨劣能力。同时,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释放社会资源;对长期未履行年报义务、长期缺乏有效联系方式、长期无生产经营活动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探索建立强制退出市场制度。截至11月底,全市今年共有1626家企业已通过简易注销程序申请办理并完成注销登记,占同期企业注销总数的35.8%。

(六)加强“两反”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两反”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我局进一步健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制度机制,强化执法信息共享,探索开展联合办案,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截止11月,全市系统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案件118宗,罚没74万余元。各项指标均居全省较前列。

2.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贯彻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一是市直和8个县(市、区)23个公平竞争审查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都建立了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并设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同时试点本地本部门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水平。2019年11月底,全市共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66件,内容均无涉及限制、排除竞争的相关条款规定。二是增加市人大法工委作为市联席会议成员,成立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完善了各级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扩大到地方性法规同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评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先后成立了或及时调整了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并完善和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立法

《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的立法起草部门立法建议。通过参加座谈会、书面回复意见、面对面沟通、风险评估评审会等方式,前后次对《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我局管理职责的条文进行核对,严格依据市场监管法定职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修改意见,得到市人大法工委的认可。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起草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等6份规范性文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目前已印发两份,待印发两份,其余2份按制定程序办理当中

2.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新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在送法制部门审核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历年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复查

3.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按照《清远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督导工作的通知》(清府法治办﹝2018﹞26号)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工商、质监、食药监局制定的或以市政府名义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95件,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25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该制度明确了我局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专家、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并实行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机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派纪检监察组的行政监察。此外,我局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制订了《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正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使我局获得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常态化,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举报投诉线索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多次参与行政执法和监管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并协助我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有效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控

2.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做好公职律师申请工作,机构整合前我局原有2名公职律师,另有3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现将该3名同志新增为公职律师,共有5名公职律师,全力打造市场监管“法制”铁军。

(三)建立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机构整合后立即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为我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议事流程,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部门职责,强化两法衔接

1.依法界定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梳理权责清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梳理责任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建立负面清单明确“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同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减少执法层次,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不同层级对同一市场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均有监管职权的,原则上由最低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

2.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局立足“三个进一步”: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应用,推动执法协助,加大对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多次联合公安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打击合力。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我局制订《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据此编制《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4项清单,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组织至少1次对市(县、区)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同时派出法制审核人员,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对市直机关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推进举报投诉处置工作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工作平台和渠道,基本形成12315中心运作新模式,并与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对接。截止到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6375件,已处理6215件,处理率9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6.8万元;共受理举报案件2078件,已处理2005件,处理率96.5%,罚款金额合计84.98万元。

(四)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和加强执法保障

1.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由于机构整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原单位取得的执法证均需更换单位名称。目前,我局正分批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执法证换证考试,已有40名行政执法人员换执法单位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证2名人员证件在申领中。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并取得工作支持,组织好其余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考试工作,争取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

2.以机构融合、业务整合为契机,强化学法用法按时按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培训和考试,先后开展全市系统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培训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等单行法律法规的电视电话培训班;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国家总局组织的全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12315”技能大比武

3.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基层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推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人员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合理保障基层装备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检验检测设备等先进设备,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应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经费,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予以合理保障。

五、行政权力自觉接受制约监督

(一)完善党内监督,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班子建设。实行定期汇报、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今年先后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风行动”“公述民评”等工作听取汇报、专题研究4次,部署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向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率达100%。

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关人员岗位调整到位,及时组织机关科室、各事业单位开展逐人逐岗廉政风险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

3.强化监督管理。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以《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报告(负面)清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重要事项报告(正面)清单》等两个清单为载体,组织市局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46人签订《“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

4.开展廉政谈话。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廉政谈话计划》,通过谈话谈心,掌握和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党组书记分别与各党组成员、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任前廉政集体谈话26人次,市局其他领导干部与科室负责人谈话26人次,开展提醒谈话4次。

5.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群体。市局党组在各类集体讨论事项上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相互分权监督制约。

(二)高质量办理人大政协“两案”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70多宗,其中主办11宗,不仅数量创历史新高,而且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明显增强。我科室作为议案和提案的主办部门,切实抓变工作作风,对每一“案”都定人定责定时限,明确具体地提出办理措施。特别是对于主办件,向会办单位发出《关于报送会办意见的函》,并通过电话联系、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交流,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准确把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图和要求,深入了解“两所涉工作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对策措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9月底前均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三)依法积极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的一次实战历练和实战检验,是检视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的“试金石”,同时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推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起了关键性作用2019年以来,我局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宗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率100%,切实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同时,通过执法人员参加诉讼庭审旁听活动,让执法人员直观感受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流程和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对庭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把握和深刻反思,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应诉能力。

(四)积极配合检察院开展调研

2019年,市检察院调研组来我局调研开展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情况,我局向调研组介绍了推进机构改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融合市场监管职能的相关情况,以及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并围绕调研重点要求,就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法情况协同检察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情况作了具体说明。此外,我局还就“两法衔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调研组成员展开探讨,重点针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嫌移送标准、酒类商品造假行为查处难点、《药品管理法》修订后对相关罪行认定的影响等方面交换了意见。

(五)进一步加强政信息公开

为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应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信息我局根据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截止11月底,我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开办《以案释法之消费维权》普法宣传专栏节目,成立清远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从无到有,实现新突破。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参与对涉及群体性消费维权信访事件的处理、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重点针对汽车销售、房地产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消费投诉处理和舆情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发布消费预警提示。今年以来,在各大节日、重要节点通过消委会、局自有平台和清远日报、清远电视台等平台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共18篇。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决定。同时,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指导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查漏补缺,及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法治思维,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截至11月底,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92宗,其中合并审理35宗,受理85宗,不予受理6宗,未补正1宗,另外被复议的案件有3宗。目前,已审结复议案件57宗,其中,作出维持复议决定33宗,撤销被申请人行政行为19宗,同意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后终止审理5宗。按照行政复议事项来看,其中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行为不服的复议申请73宗,对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处理行为不服的复议申请1宗,对举报奖励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5宗,对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结果不服的复议申请18宗。为提高法制审核人员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度,以国家、省、市已办结案件作案例,组织全体法制审核人员学习讨论,探讨审理思路,明确审理规则。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宏扬法治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根据自身监管职责并结合实际,开展了多项形式丰富、效果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包括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知识产权”专题讲座、“5.20”计量日、药品安全”进校园、“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电梯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进社区、扫黑除恶进社区、“文明餐桌”宣传、“扫黄打非”宣传、“禁毒宣传”进企业、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等。我局组织开展上述法治宣传教育主要利用重大时间节点,以讲、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条幅、赠送法制读本等方式开展,并结合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法治意识和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能够入植于心,提高了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为在全市广大群众中掀起学法用法热潮烘托了良好氛围。

七、强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一普法关键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法治专题学习。专题学习回顾了我国四部宪法的修订历史,重温了改革开放前30年四次宪法修正案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腾飞,并重点学习了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十二方面21条的修正内容,有助于领导干部全面准确领会、把握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自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二)多渠道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氛围浓厚

通过我局官网、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其中,在我局的官网和公众号专题开设了系列“宪法活动宣传周之图片集”栏目,对于宪法的主要精神、主要原则、重点条款等进行了图片式解读,促进了宪法的宣传。

(三)积极参加2019年清远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积极组织法律业务骨干、技术检验人员参加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在中山公园举办的2019年清远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暨清远市首届法治文化节启动仪式。在宣传活动现场,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向公众开展食品安全、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派发了食品、保健食品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我局宣传人员还结合广东地方特色和民众生活习惯,将真假药材实物带入宣传活动现场,以可见、可触、可比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中药材选购时应注意的事项。此外,我局还组织8名工作人员参加在国际会展中心大礼堂举办的宪法宣传日活动,以唱《宪法之歌》、诵读《宪法》部分条文、听宪法知识讲座的方式学习宪法。

(三)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结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我局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多次专题学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等修订修正的业务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领导干部必须重点加强学习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和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机构整合前,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均能够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要求,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今年11月,对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点》,形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2017-2019)的自查报告》报送市司法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粤办发〔2017〕15号文)要求,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并该述职报告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九、存在问题和2020年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的队伍整合、职责界定、力量集聚融合,部分科室设置和职能仍有不清晰的地方,造成扯皮推诿现象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与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等。

(二)2020年工作措施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更加便利的准入环境。落实《清远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项具体任务;启动《清远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电子商务企业集中办公区域登记与集群注册登记暂行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

2.继续筑牢市场安全底线,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加大药品和疫苗监管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深化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工作,持续整顿规范商标使用管理秩序。

3.继续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环境。落实《清远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市政府建立质量激励机制,力争设立政府质量奖;围绕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与清远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管理工作,提升清远商标品牌注册量,推动清远商标品牌化建设。

4.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公用事业、医药行业等民生领域,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部履职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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