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17

    2021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清远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工作部署,结合《清远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清远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工,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并统筹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为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强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重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四方面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工,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场监管职责结合起来,并主动做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评等考评工作。三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度推进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行政执法数据年度分析报告、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疫情,全力维护市场稳定有序。修订完善《清远市常态化防控阶段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累计38539份,产品监测累计34458份,环境监测累计45994份,共计118991。运用“冷库通”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靶向精准监管,核酸检测每周全覆盖涉贮存进口产品冷库数为184个,覆盖率100%。加强防疫医疗设备监管,2021年全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样38批次,疫情防控产品专项监督抽检2批次,完成全年任务率100%。

    2.抓好“四个环境”服务工作,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开发上线“政银通”企业开办智能服务一体机。2021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51686户,其中企业10177户,同比分别增长9.0%和4.2%。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76537户,其中企业56854户,同比分别增长9.8%和8.2%。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违法案件1796件,案值1879.24万元,罚没2025.3万元。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10804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659户次。健全公平竞争与价格监管机制,扎实开展重点商品价格监测、检查工作,维护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三是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提升数字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数据覆盖率至100%;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73宗,罚没款140.35万元。四是提升消费环境。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我市共受理18863件投诉举报,投诉按时办结率为99.97%。

    3.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切实守住市场安全底线。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全市食品检验量每千人5批次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食品生产环节共开展监督检查2670家次,其中发现问题437家次,作出警告29家次,立案调查132件,罚没269.15万元。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扎实推进,录入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评级主体数23627家;大力推动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持续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联合外卖平台推广“食安封签”,提升外卖食品安全水平。二是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组织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相继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中药生产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专项检查、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系统监督检查药品生产14家次、医疗机构制剂室6家次、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37家次、零售药店1547家次,责令改正678家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405宗,其中大案一宗,货值1600万元。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多个专项安全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280家次,发现隐患问题43处,均已及时处理并督促闭环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结出清远经验,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我局作经验发言并作现场演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使用特种设备双预防系统参加检查账号287个,检查单位2062家,提出建议268个、已采纳198个、已处理193个,所有试点数据位于全省前列。四是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制定《2021年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将电动自行车等36类产品纳入2021年清远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落实国家、省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市级监督抽查435批次。

    4.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大力助推清远转型发展。一是加强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发展,组织开展2021年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经专家评审授予3家企业“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给予每家获奖组织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二是抓实质量监督。通过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约谈等方式强化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等制度,明确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9笔1.4亿多元,实现商标权质押贷款零的突破。商标专利增长强劲,2021年全市商标申请量9640件,商标有效注册量35116件,同比增长29.85%;全市专利授权量5408件,同比增长27.43%;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634件,同比增长31.14%;专利授权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等指标居于粤东西北前3位。四是加强标准化工作。我市获批1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5项省局标准化试点(示范区),获批数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五是加强计量检定。对全市138个集贸市场7100台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实施了强制检定,对99个基层卫生单位的3360台(件)医疗卫生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2021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清远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清远市知识产权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目前已完成征求公众意见工作,进入合法性审查阶段。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定印发了《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正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对我局5名公职律师进行年度考核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协调机制,承接了市商务局划转56项行政处罚事项。二是落实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对市(县、区)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确保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执法的程序。先后印发两批包容审慎监管清单,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执法的程序。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分批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执法证换证考试,目前已实现全员持证。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在局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发布通稿总数2100篇,其中局网站发布744篇,官方微信发布802篇,微信发布总阅读量11万+,官方微博发布554篇,微博发布总阅读量110万+,主流媒体采用宣传报道98篇次,接受采访(专访)22人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对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余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党内监督,构建长效机制。制定《机关纪委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分工及职责》,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对党员干部开展日常廉政谈话55人次,各党支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235人次。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2021年共收到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共55宗,已全部办理完毕;做好省、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5部法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做好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检察和司法建议的办理和回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强化对消费维权、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的“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要求。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起草《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清远市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合作备忘录》。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全市立案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18宗。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4宗,已全部办结。同时根据省、市行政复议综合改革的要求,保证市场监管职能复议案件的无缝衔接。2021年无行政应诉案件。

    (八)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宪法法律专题学习,先后组织了《行政处罚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专利法》等新实施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并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抓好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局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培训和考试,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培训班,积极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全国、全省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全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突出主题,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成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印发《关于成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利用重大时间节点,突出不同主题,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度清远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排列参评单位第二位,获评“优秀”等次。

    二、存在问题和主要困难

    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人员流失,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特别是年轻有生力量和专业执法骨干流失较多,给本来就人手不够、任务繁重的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二是队伍整合和力量集聚亟需融合,改革举措还没完全落地,市场监管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力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动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抓好营商环境优化,推动企业开办相关业务进驻“粤商通”平台实现“指尖办理”;持续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监管;持续抓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持续抓好公平竞争秩序建设,规范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

    (三)规范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作出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和培训指导。

    (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两院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能力。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