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提振消费信心 助推高质量发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维权在行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3-21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促进消费,着力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导向,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2023年“3·15”消费维权和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助力清远市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需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多形式多举措,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重点突出,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及“放心消费粤行动”启动仪式。一是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在清城区高裕市场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邱伟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绪江出席活动并作讲话。现场活动丰富,邀请了3家企业代表发言、8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作现场承诺,向16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授牌,并进行消费维权知识互动有奖问答。二是举行“放心消费粤行动”启动仪式。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的同时,举行“放心消费粤行动”启动仪式,全面启动我市“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广活动,扩大“放心消费粤行动”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营造消费者真切感受、商家积极参与、政府大力推动的活动氛围。三是组织发放《放心消费创建承诺活动指南》《维权故事汇》《食品安全手册》《消费提醒》等消费维权宣传资料,普及消费者和经营者消费维权知识,全面提高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并向社会发出《提振消费信心,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倡议,推动维权共建共治共享,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7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39000余份,消费者参与数达16000余人次;通过广播、电视播放专题、新媒体报道宣传34篇次,信息阅读量达14100余次,发布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23个,活动现场提供咨询服务3800余人次。消费者反响热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多措并举,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围绕“放心消费粤行动”民生实事,为提高“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社会影响,提升活动社会效益,推动清远市“放心消费承诺”工作不断深入,“3·15”期间组织全市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集中宣传。一是指导和发动全市各地各行业结合现场咨询、消费教育、宣传资料派发等形式,集中广泛宣传推介“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切实提升承诺活动社会影响力。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现有承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承诺活动范围及形式,承诺主体从日常消费领域拓展到餐饮、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等重点民生领域,承诺形式从单个经营主体承诺扩大到以街区、商圈为整体参与承诺,形成特色消费地标。按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市2023年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5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50家的要求,广泛发动重点企业、连锁企业和行业协会参加活动。截至目前,已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33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2家,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集中组织新增的16家放心承诺单位举行了授牌仪式。

  (三)凸显成效,全面展示清远市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加强主流媒体正面宣传,全面展示2022年以来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一是开展“百姓身边事,消费有保障”新闻报道。结合市场监督职责,围绕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保障民生,提振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选题,我市精心策划“百姓身边事,消费有保障”系列新闻报道六篇,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品牌创建与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药品和医械监管、农贸市场文明创建六个主题,突出提振消费保障民生主题,集中在清远广播电视台播出,最清远、清远关注、清远头条等新媒体转发。二是制作公益宣传短视频。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为宣传对象,邀请8家单位、行业协会作出诚信经营承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共发布公益广告、短视频6篇,每条时间约1分钟,集中在清远广播电视台播出,最清远、清远关注、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转发。三是发布典型案例。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市消委会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消费维权与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十大典型案例以及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并推荐给最清远、清远关注等新媒体刊发和跟踪报道。全面反映清远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成效。四是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根据2022年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情况,梳理相关数据,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市消委会公众号、南方Plus、清远市消费维权网等渠道公开发布2条消费预警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活动成果展示,充分展现清远市市场监管部门为民利民的良好形象,提升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投诉举报处置和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印发《清远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推进社会共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构建高效的消费维权部门协作机制和社会共治机制。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上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均有专人值守,及时接收、有效处置群众的投诉举报。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29441件。其中:投诉18223件,调解成功58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1.24万元,投诉按时办结率100%;举报8409件,立案127件,罚没金额23.2万元,举报按时核查率99.94%;咨询2809件,已处理2809件,处理率100%。

  3月15日当天,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派发的涉及消费维权和经济违法类的工单83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43%),其中消费投诉类81件,经济违法举报类2件,具体正在调查处置中。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清远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坚决守稳守牢全市食品安全底线,强化履职尽责政治担当,有效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组织电动自行车、成品油、玩具等工业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和化妆品等监督抽查。2022年,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完成434款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4.0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196批次,合格率97.9%;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307387批次,合格率99.16%;药品监督抽检640批次,合格率100%;化妆品监督抽检86批次,合格率95.35%。所有不合格产品均按规定依法核查处置,处置率100%。二是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各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利剑行动”和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收集个人信息专项清查等专项治理打击行动等。依法严厉打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2022年,共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共2048件,案值379.44万元。

  下一步,清远市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老年消费、质量安全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提高消费纠纷化解效率,努力创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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