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28至29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发改、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对清远市清城区房地产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局广告、网监、价监等业务科室派出业务骨干参加了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事项行为,或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三是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8家房地产企业,对现场检查发现房地产企业的违法广告问题和涉及封建迷信、暗示房产升值及使用最高级用语等问题,执法人员均已当场要求其责令整改。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织企业负责人现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企业的责任感,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秉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