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第五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0-25

  2023年以来,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坚持“谋在前、干在实、落在细”,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压实责任,强化事前预防,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清远高质量发展。现公布2023年第五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各市场主体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提升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主体责任,主动防范事故风险。

  一、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英德市某五金店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灶案

  英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英德市某五金店经营的燃气灶产品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购销的1台家用燃气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经调查,该五金店经营者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流动批发商购销上述家用燃气灶具1台。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灶的违法行为。2023年7月,英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灶具、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连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广东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案

  连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到连州市某小区对由广东某电梯有限公司维保的2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电梯维保公司存在实施电梯维护保养现场作业时未按照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进入电梯机房和对电梯进行断电检查应急照明,并在电梯维保保养档案上未真实记录,存在冒签其他维保人员的签名情况。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构成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2023年8月,连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根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清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清远市某摩托车配件商店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车充电器案

  清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对清远市某摩托车配件商店经营的电动车充电器进行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的检验结论,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店共计购销上述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5台。该店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车充电器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清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充电器和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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