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清远市2023年茶叶过度包装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1-15

    2023年以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规范和发展相结合,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推动简约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助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现公布清远市2023年茶叶过度包装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各市场主体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主体责任,显著改变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进茶业高质量发展。

    一、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某百货商场销售包装空隙率超国家标准的茶叶案

    2023年7月20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技术人员依法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某百货商场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对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红茶进行“商品过度包装”项目的执法抽检,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依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商品的销售包装体积Vn=8906625 mm³,初始包装总体积V0=2721180 mm³。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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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

    [8906625-(1+0.6)×2721180]/8906625=51.1%,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茶叶包装空隙率≤45%的要求;结论判定,上述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合格,该商品的包装属于过度包装。

当事人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的行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分别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相关生产厂家和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清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过度包装商品且按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后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要求的商品,同时将涉其他辖区的相关线索转交给对应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二、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英德市英红镇某茶叶公司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国家标准的茶叶案

    2023年7月6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技术人员依法对英德市某茶叶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对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红茶进行“商品过度包装”项目的执法抽检,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依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商品的销售包装体积Vn=5651490 mm³,初始包装总体积V0=1344000 mm³。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

图片382.png 

    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

    [5651490-(1+0.6)×1344000] /5651490=61.9%,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茶叶包装空隙率≤45%的要求,结论判定该茶叶包装空隙率不合格,该商品的包装属于过度包装。

    当事人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的行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分别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英德市某制茶厂(生产单位)和英德市某茶叶有限公司(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清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过度包装商品且按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后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要求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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