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诚信建设 构筑社会共治大保护格局 我市今年已对3个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 清远日报 2021年12月22日 采写记者:朱文华

    存在经营异常或信用不良记录的单位、个人,无法享受知识产权优惠政策。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收到399个单位(个人)的专利资助申请,对其中3个存在经营异常或信用不良记录的单位实施联合惩戒,不予以财政资金资助。

    推动部门联合惩戒

    加强信用监管力度

    据介绍,近年来清远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印发《清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完善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包括“黑名单”信息),整合形成26.6万户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在“信用清远”网上进行公示。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等32个单位联合签署《清远市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存在经营异常或信用不良记录的单位、个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将无法得到奖励政策。”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收到399个单位(个人)的专利资助申请,对其中3个存在经营异常或信用不良记录的单位实施联合惩戒,不予以财政资金资助。

    全市各部门也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今年来,清远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共计868件、审结663件,涉及商标、著作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共立涉知识产权领域案件30宗,破案25宗,其中“10·23”制售假冒品牌吹风机案入选公安部“严打利用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83宗,案值90.18万元;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查处案件30宗,罚款3.545万元;清远海关组织下达核查知识产权侵权布控指令15票等等。

    社会合力协同保护

    行业形成自律氛围

    在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形成社会合力方面,市人大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广东省专利条例》情况实施检查,市政协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题调研和重点提案督办,市法院发挥多元调解工作室作用,加强行政机关、仲裁机关、人民调解组织间的协调配合,“以调解促和谐、以调解促合作、以调解促发展”,清远仲裁委员会聘请具有律师、知识产权代理人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仲裁员,提升能力建设。

    在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诚信氛围方面,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情况,指导清远市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协会,推出《清远市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公约》,该自律公约是全市首个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自律公约。

    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该协会还就《清远市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公约》进行解读,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强对公约成员间集体商标、专利和区域品牌的保护,建立各成员之间友好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与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公约》成员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原则,立足自主创新,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以自主创新为荣,以剽窃仿冒为耻”的行业道德,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其商标,不得实施其专利,不得仿冒其版权作品,并不得实施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还在连州建立首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在清城建立首个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通过这些措施,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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