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 记者朱文华 市民家中饮水机爆炸,导致房屋、家居、电器等损毁,向商家索赔遭拒绝。近日,该市民通过工商部门投诉,最终获得商家25万元赔偿金。
2016年12月22日,清城区工商局接到刘女士称因家中饮水机爆炸致损,希望工商部门协助要求商家赔偿损失的申诉。
据介绍,刘女士于2012年在某代理店购买了一台饮水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饮水机于2016年12月12日发生爆炸,导致房屋毁坏,无法正常居住。刘女士认为该店售出的饮水机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必须承担责任,向商家提出30万元的赔偿要求,遭到商家拒绝后向清城区工商局申诉,并提供了因爆炸损坏的电器、家具、地板、茶叶等商品的购买单据,价值达30多万元。
在工商部门调解过程中,商家对其中的茶叶价值多达12万元表示质疑,要求自行取样送第三方机构检测以作赔偿的参考依据,但事后商家并未出示相关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清城区工商局新城工商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并责成商家先行支付刘女士外出租房所需费用。直至2017年2月10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赔偿刘女士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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