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以市场化为取向,构建宽进严管制度体系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3-13

2012年6月28日,清远市企业登记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获得省政府批准,自此,清远在全省山区市中率先开启了商事制度新路径的探索。为此,清远围绕“宽进、严管、善管”目标,着重抓好商事制度改革措施的配套完善,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确保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大大改善了清远的营商环境,促进了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了市场活力。

围绕9大内容改革构建“宽进、严管”制度体系

这次改革,清远通过推进工商登记及相关领域审批、监管制度改革,以市场化为取向大胆探索“宽进”改革,着力构建“严管”制度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改革主要围绕9大内容展开。

1.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即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在此过程中,清远着重研究商事登记有关许可审批精简问题,全面清理和压减前置审批事项,推动“宽进”改革。

2.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除国务院规定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27类特殊行业注册资本需实缴外,其他类公司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3.推进住所登记条件改革。简化了住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合理释放住所资源,降低创业成本;允许清远市商事主体“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办理登记注册,并适度放宽“住改商”登记,明确了13类“住改商”负面清单和21类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

4.推进工商登记服务便利化改革。推进商事登记标准化建设,统一工商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申请表格及提交材料,合理放宽行政审批条件,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个窗口许可”,探索工商登记“同城通办”;推进网上登记、双向快递服务,工商部门所有行政事项均进驻网上办事大厅,进驻率100%;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

5.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2015年9月1日起,清远市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比全国提前一个月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2017年9月1日起,进一步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6.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作为省工商局确定的全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试点单位,清远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以企业登记零见面、零跑动以及“键对键”审批为目标,积极探索全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的登记模式。

7.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于2017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通过网上公示清算公告取代了以往的报纸刊登,以及免去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切实减轻了企业注销成本和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提高登记效率。

8.推进企业监管方式改革。落实“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9.推进企业监管制度改革。丰富信用监管手段,全市启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开工商登记管理信息和企业自主公示信息,改“年检验照”为“年度报告公示”,建立企业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注重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引入包括行政监管、司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力量,促进“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注重后续“严管、善管”商改红利持续释放

此轮商事改革,清远市党政领导决心大信心足,——主动向省政府申请,并率先获得批复,并将清远市作为粤东西北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市,清远市委市政府随即将商改列为清远市的三大改革任务之一。

为确保改革取得成功,清远注重商事改革后续的“严管、善管”。监管工作是否到位,是决定商改成效的关键因素。为做到商改和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清远市在2014年启动商改的同时就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后续监管问题,围绕“严管、善管”的目标,着力建立和完善“企业(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机制。

一是制定出台监管清单。2014年5月,清远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试行办法》和《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清单(试行)》,详细罗列了41个部门211项监管事项。2015年3月,经动态修正后,进一步明确了50个监管部门共490项监管事项。监管清单厘清了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了“谁审批、谁监管”的监管责任。

二是建立后续监管平台。清远市对多个信息平台进行整合,建立并运行了涵盖“一库两网三平台”的“两建”信息平台。目前平台运行顺畅,其中“一库”已收集了56个部门,546个目录共215.7万条信息,商改后续监管协同平台已自动推送了10794家商事主体信息给22个市级监管部门。

为确保改革落实到位,清远在商改中完善配套措施,为此清远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了包括质量监管、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维权等相关规范、制度66项。

作为牵头单位,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的作用,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衔接和联动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增强了工作合力。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改革措施有力拆除了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大大降低了商事主体市场准入门槛;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全民创业动力,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商改还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经济的发展。此外,通过一系列工商部门的自我革命,带动关联审批改革,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商改后,市直有关部门许可审批实际办结时限平均缩短至法定时限50%以下,有效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

数据商改成效

一.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89665户,其中企业37587户,同比分别增长7%和19%,与2012年底相比分别增长61.5%和116.2%。

二.三证合一后,原来办理多证变为一照,办理多证时间从平均需30天缩短至3天左右,并大幅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前置审批压减率超90%,倒逼相关审批部门必须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三.2017年8月6日,由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主办的“中国区域投资营商环境榜”发布,清远市荣获2017中国区域投资营商环境榜“一带一路”最佳投资营商环境城市,是全国10个入选城市之一。

商改大事记

1.2012年6月28日,省政府批复同意清远市开展企业登记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2012年9月11日,清远市政府印发了《企业登记改革实施方案》(清府办〔2012〕85号),正式拉开清远市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序幕。

3.2013年9月26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清远市作为粤东西北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市。

4.2013年11月19日,清远市政府以“清府[2013]104号”文印发了《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实施方案》,从而揭开了清远市全面推行商事登记改革的序幕。

5.2013年12月10日,时任市长江凌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颁发了清远市商改后的第一张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6.自2014年3月1日起,清远市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商事主体停止年度检验(验照)工作,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日起,在全市工商系统正式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7.2015年9月1日上午,清远市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8.2015年12月29日,清远市首批电子营业执照颁发,标志着清远市电子营业执照的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

9.2016年9月28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远市实行“七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清府办〔2016〕170号),全面推行“七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并于9月30日发出第一张“七证合一”营业执照。

10.2017年3月1日起,清远市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通过网上公示清算公告取代了以往的报纸刊登,并免去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

11.2017年5月15日起,开始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除外商投资企业仅适用手写签名模式外,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注销登记业务,适用手写签名模式和无纸化模式。

12.2017年11月,市工商局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五家商业银行的清远分行,签订了“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合作协议,标志着清远市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正式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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