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 记者申文 全市共抽查3955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户,共有428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12月30日下午,市工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全市商事主体2015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结果,抽查结果将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被抽查对象反馈核查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全国一张网”进行查询。
列入经营异常“黑名单”的企业多数因“失联”
“本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依照广东省工商局的部署,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要求开展。”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组织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从今年8月15日开始,对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开展核查,并在市区、英德、连州试点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在全市已报送公示2015年度报告信息的商事主体中,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了685户企业、9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3176户个体户。
“从抽查情况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多数为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以及存在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迁移、注销等其他情况。”该负责人介绍说,685户被抽查的企业中,情况正常的502户,占抽查总数的73.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50户,占抽查总数的21.90%;94户被抽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情况正常的92户,占抽查总数的97.87%,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户,占抽查总数的2.13%;3176户被抽查的个体户中,情况正常的2796户,占抽查总数的88.04%,标记经营异常状态276户,占抽查总数的8.69%。
实施联合惩戒,经营异常企业将处处受限
“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下半年,工商部门开展上一年度商事主体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到年度商事主体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企业抽查对象由省工商局抽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由市工商局抽取,抽取比例为不低于3%。一般情况下,将抽取名单交由属地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开展核查,同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抽查结果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被抽查对象反馈核查情况,并向社会进行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商事主体,在办理投融资、土地供应、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会受到各种限制或者禁入。”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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