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召集社会各界研讨共享单车和共享经济发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广东省工商局网站]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5-27

为推动共享单车和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5月22日,广东省消委会召集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媒体、法律界、消委会、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代表,举办了“共享单车与共享经济发展中的规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省发改委、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工商局等部门,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等知名人士,以及法律专家、大学教授、媒体、企业、省市消委会及消费者代表等30多人参加了研讨。

研讨会上,省消委会首先通报了开展共享单车消费服务调查结果及调查发现问题,参会各部门代表及嘉宾针对问题分别发表意见并提出解决建议,大家围绕“共享经济”特点以及“共享”新模式下如何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深入研讨。在五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一是剖析破解共享单车停放管理难题的着力点。经研讨分析,配套建设滞后及共享单车过度投放,是导致当前单车使用及停放矛盾的主要原因。对此,专家建议可采用“政府划线,企业买单”的模式推进共享单车设施建设。同时,建议共享单车投放要做好总量控制,确保投放市场的车辆与骑行需求相匹配。企业代表当场回应将运用大数据手段,配合政府改善骑行及停放环境。二是明确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研讨会上,各方代表一致认为,共享企业经营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指出企业在保障消费合法权益方面应尽的责任。特别强调企业要妥善解决共享单车消费中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及个人信息安全的重点问题。同时针对产品质量、押金收取及监管、孳息分配等消费者关切的问题发表看法,提出建议,督促并帮助企业落实整改。三是指明共享单车与公共利益的相关性。共享单车的投放、使用及停放牵涉公共秩序及公共利益问题,因此必须予以一定的规制。围绕这一命题,专家代表建议推动监管理念及手段创新,大力推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同时,切实落实好引导工作,采取技术引导、宣传引导及警示教育等多元高效手段。四是强化法律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研讨代表多次强调共享单车不是法外之地,并对现有法律中规管共享单车运营的内容进行了宣讲,要求企业切实承担起《消法》规定的义务,按照《合同法》等法律规范经营。同时,相关专家代表也对未来共享单车的立法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厘清共享经济长远发展思路。与会代表认为,根据省消委会前期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共享单车及共享经济的发展是受到政府及社会的鼓励及支持的,但前提是企业行业要实现规范经营,要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研讨代表也提出其他顾虑,包括消费者共享意识较薄弱、共享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不够成熟、共享单车缺乏可持续的盈利模式等,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加以解决完善。

在后续的工作中,省消委会将整理汇总各方意见,适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建议报告,推动广东尽快建立完善共享单车和共享经济发展指导规划,为广东省共享单车及共享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省消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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