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经营微商活动时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6-07

  清远日报讯 记者朱文华 通讯员清工商宣 随着微信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微商也随着兴起,成为新兴移动电子商务模式,因为经营门槛低、收效快捷被不少有经营需要的人员所青睐。市工商局近日发布消费预警指出,一些不法人员企图利用微商平台人员阶层复杂、数量庞大等特点,对其进行微传销活动。为避免微商们上当受骗,以至损失惨重,清远市工商部门特此提醒微商们,经营微商时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微传销成为新型传销活动
  什么是微传销?工商工作人员介绍说,一些不法分子以微信、QQ、微视、微博、博客、陌陌及其他微软件为平台,以电子商务、网上创投、网上股权投资、微信营销、微商、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慈善救助、免费旅游等旗号为内容,以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以及其他支付工具为资金流转工具进行传销活动,这些都称为“微传销”。
  该工作人员介绍,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市工商局发布预警指出,“微传销”有四个套路,宣传低投入高回报,只要投入少量资金就可加盟,通过发展下线即可以快速挣钱;宣传“免费获利”,打着“消费增值”的幌子,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推荐某个商品或项目时,利用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手段,吸引人们加入;炫富吹牛,虚假交易,使用电脑软件自动生成的虚假截图,伪造发货地址、发货时间、发货单号、交易金额等,给所谓的买家营造一个虚构的繁荣交易景象。
  做微商之前
  要慎重核实渠道商经营资质
  根据市工商局的消费预警,“微传销”存在多种危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为不能有效落实账户实名制,资金来源,且去向难以追踪,人员信息难以锁定,一旦出现问题,投资者合法权益难维护。
  市工商局提醒市民,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陷饼,要付出才有收获”。经营微商前需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认真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另一方面要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广大网友在遇到朋友圈和网上推送的投资消费广告,一定要多加留心,务必谨慎小心,以防掉入陷阱。如果遇到问题和困惑时,也可向工商、公安部门了解、咨询。还要认清“微传销”的实质和危害,切实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擦亮自己的眼睛,自觉抵制“微传销”,揭露微商骗局,让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不受伤害,合力打击,才能更有效。因而,当发现身边的朋友正在这么做,请劝告他们立即停止经营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者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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