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1-12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认监〔2020〕6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执行。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标准变更工作,及时将实施新标准的相关事项通知本辖区内的机动车检验机构,督促辖区内各机构按要求及时做好资质认定标准变更,并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和12月30日前将本辖区机动车检验机构办理情况上报市局计量认证科。

  二、机动车检验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的要求,检验人员应熟练掌握新标准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流程,严格依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机动车检验机构2020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资质认定能力的2021年1月1日起不得以该标准对外出具检验报告。

  机动车检验机构办理“标准变更备案”后请将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的备案结果(在申办系统中打印并签名盖章)报送一份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另外自行存档备查。对新增加检测设备申请“空车质量”等检验项目(参数)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按资质认定扩项申请办理。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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