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27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1-13

  根据清远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15类共33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309批次,不合格25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连南瑶族自治县增加蔬菜行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欧阿勇蔬菜档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3)清远市清城区小市黄敏飞猪肉档销售的猪肉,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4)清远市清城区宜家天润超市销售的香梨,敌敌畏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5)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满家欢百货商场的销售香芹(芹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6)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综合市场冯志权蔬菜档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7)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嘉惠康超市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8)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向群市场李炳金蔬菜档销售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9)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华记水店销售、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源龙山泉水厂生产的云霞峰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0)清远市清城区洁婷汤料店销售、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永盛腊味加工场生产的广式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1)清远市清城区乡下蕉土特产店销售、连州市世记腊味店生产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2)阳山县阳山南服务区西区荣港餐饮部加工的花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3)连州市秋辉风干腊味店生产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4)连州市丰兴腊味购销部销售、连州市亿凯腊味厂生产的腊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5)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筝皓餐饮店加工的碗,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6)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广电粤港餐厅加工的碟,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7)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舒豆乐餐饮店加工的碟,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8)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华生小笼包店加工的碗,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19)清远市清城区王亚生小吃店加工的碟,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0)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华苑茶楼加工的碟,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1)清远市清城区御膳坊餐饮店加工的碟,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2)清远市清城区餐之屋饭店加工的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3)清远市清城区春权小吃店加工的碟,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4)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天禄农庄加工的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5)清远市清城区祥和快餐店加工的碟,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7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309批)

  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7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25批)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xlsx

附件2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7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7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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