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1-16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管理协会:

  为加强标准制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我市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我市组织机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上自我声明公开的现行有效企业标准。

  本年度我市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已于近期被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覆盖抽查,本次抽查不再重复,列入下一年抽查范围一并抽查。

  二、抽查方式及比例

  抽查的方式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为补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上随机选取自我公开声明的现行有效企业标准,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检查内容

  企业标准随机抽查的检查内容分为要求项和建议项两类,要求项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整改,建议项检查发现问题建议修改。检查内容共6项,1-4项为要求项,5、6项为建议项:

  1、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2、标准内容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3、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4、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是否已按要求公开;

  5、标准编写是否规范;

  6、其他公开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四、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抽查标准技术评估,12月15日前完成监督整改和建议修改。

  五、其他工作安排

  (一)市局统筹组织本次随机抽查工作,并负责随机抽取标准、公示抽查结果以及做好工作总结。市质量管理协会按采购服务协议负责标准技术评价,复核要求项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抽查后处理工作。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履职,督促和指导辖区企业开展抽查标准不符合项整改/修改工作,建议项不符合的企业自行修改并重新公开,要求项不符合的企业整改并重新公开后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三)市局将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要求项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标准,按规定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公开废止。

  (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填写《2020年清远市企业标准随机抽查记录表》(以下简称:《抽查记录表》,见附件),并做好每一个抽查标准的档案整理和报送工作。每一个标准的报送材料包括《抽查记录表》、《评价报告》、抽查标准文本、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评价为“不符合”的标准还应报送整改/修改后重新公开的标准文本。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联系人:陈鉴荣、何冬梅,联系电话:3377980。

  市质量管理协会联系人:刘淑娴,联系电话:3368186。

  附件:《2020年清远市企业标准随机抽查记录表》

2020年清远市企业标准随机抽查记录表.doc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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