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11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实际拟定,对市市场监管局(含原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制定印发并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对部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作出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通知》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通知》的出台将稳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深化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奠定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制度规范基础。

    三、主要内容解读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市市场监管局(含原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制定印发并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对部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作出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经审查,共完成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确定予以保留的文件17件,予以废止的文件4件,予以宣布失效的文件2件。决定予以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自2023年3月1日起不再执行。

    四、制定或者修订的亮点

    《通知》旨在依法决定并公示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清理标准为“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适用期已过”。《通知》的制定目的是稳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深化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奠定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制度规范基础,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便于群众生产生活。

    五、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与一图读懂《通知》的文字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