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需要,我单位拟通过定点议价的方式采购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1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1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我单位提供秩序维护、保安消防、车辆管理、保洁、会务、厨房餐厅、园林绿化等后勤服务(详见附件2:《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承接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https://gdgpo.czt.gd.gov.cn/gpmall-main-web/collection)的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名录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
1.供应商需凭以下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登记报名:
(1)登记表(详见:附件1《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
四、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在线获取(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scjdglj/index.html)
五、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1.项目报价明细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https://gdgpo.czt.gd.gov.cn/gpmall-main-web/collection)的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名录内的证明材料;
4.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总体服务方案、人员培训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共四份)密封报送(详见附件3)。
六、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地 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市市场监管局11楼办公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依照有关规定和制度组建采购管理小组,从报名的供应商当中通过综合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作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在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
联系方式: 0763-3864801,13926661338 钟先生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