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2023年清远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清市监联〔2023〕40号)要求,自2023年9月15日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清远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经实地检查,8家农村食品经营店通过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各农村食品经营店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文字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建议。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严禁提供虚假、不实等信息。
联系电话:0763-3385592,电子邮箱:qyspsck@126.com,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
特此公示。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清远市2023年食品经营示范店规范化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