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27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科室: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抽查事项内容,市局统筹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市局各有关科室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各有关科室在抽查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好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和省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能。请各有关科室分别于6月30日、9月30、11月15日前将开展抽查的相关情况通过粤政易报信用监管科,联系人:柯锡彪;电话:3864819。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数量

抽查对象范围

抽取日期

实施部门

1.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企业信用监管抽查计划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企业的2%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和B级的企业

2024年7月至12月

信用监管科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企业的8%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

2024年7月至12月

信用监管科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企业的12%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业

2024年7月至12月

信用监管科

对2023年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已责令改正企业的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5户

2023年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已责令改正的企业

2024年7月至12月

信用监管科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的大型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大型企业的100%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的大型企业

2024年7月至12月

信用监管科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大型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大型企业的100%

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大型企业

2024年7月至12月

信用监管科

对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

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代理记账机构的100%

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的企业

2024年4月到6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对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

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代理记账机构的100%

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企业

2024年4月到6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对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2户

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企业

2024年7月至12月

信用监管科、人社部门、税务部门

对全市规上外商投资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检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2户

全市规上外商投资企业

2024年7月至12月

信用监管科、统计部门、商务部门

2.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价监公平抽查计划

打传规直专项抽查

定向

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是否存在违规直销、传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9户

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

2024年3月至12月

价监公平科

互联网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

定向

互联网平台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1户

辖区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

2024年3月至12月

价监公平科

3.市市场监管理2024年度团体(企业)标准抽查计划

全市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抽查

定向

团体标准、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

约30户(需根据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数量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

全市企业和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服务)标准和团体标准

2024年7月-10月

标准化科

4.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拍卖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拍卖”领域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开展对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3户

清远市辖区“拍卖”领域企业

2024年11月前

网监科

5.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广告监管抽查计划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发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广告情况的检查。

定向

广告行为检查

2户

广告经营单位

2024年3月至12月

广告科

6.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抽查计划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

定向

专用标志使用是否符合《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23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规定

14家以上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

2024年10月31日前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定向抽查

定向

1.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情况;2.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运行情况;3.重点专业市场内经营者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8家以上

重点专业市场

2024年10月31日前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7.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随机检查

定向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约60家

我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2024年1月至12月

质量监督科

8.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食品生产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不定向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12家

按3%的比例对清远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除乳制品、大型食品、预制菜(肉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罐头、蔬菜制品)生产企业)实施抽查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0日

食品生产科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

不定向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2家

按3%的比例对清远市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抽查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食品生产科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定向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2家

对清远市获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100%实施监督检查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食品生产科

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定向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4家

对清远市获证乳制品生产企业100%实施监督检查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食品生产科

预制菜(肉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罐头、蔬菜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定向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5家

按3%的比例对清远市获证预制菜(肉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罐头、蔬菜制品)生产企业实施抽查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食品生产科

9.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食品市场抽查计划

食品流通单位监督检查

不定向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10户

清远市食品流通单位

2024年3月至12月

食品市场科

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监督检查

定向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16户

清远市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

2024年3月至12月

食品市场科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定向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10户

清远市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2024年3月至12月

食品市场科

10.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餐饮抽查计划

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10户

对我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的抽查

2024年3月至11月

餐饮科

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2户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餐饮科、市教育局

11.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含充装)抽查计划

2024年气瓶充装站、检验站监督检查

定向

对特种设备相关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21户

全市气瓶充装站、检验站监督检查

2024年12月31日前

锅炉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12.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机电类)

2024年对特种设备(机电类)相关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

定向

对特种设备(机电类)相关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

40户

全市特种设备(机电类)相关单位

2024年12月31日前

特种机电设备科

13.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不定向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自愿性认证机构、获证企业

2023年4月至 12 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在用计量器具

按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计量重点工作方案适时作出调整。

在用计量器具

2024年4月至 12 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1家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024年4月至 12 月

计量认证科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10家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2024年4月至 12 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能效标识

40家(家用电器24批次)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2024年4月至 12 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水效标识

40家(淋浴器、坐便器24批次)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2024年4月至 12 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20家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2024年4月至 12 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清远市无计量器具制造单位

计量器具制造单位

2024年4月至 12 月

市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10户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2024年4月至12月

计量认证科、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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