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等26类食品37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369批次,不合格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阳山县阳山南服务区东区荣港餐饮部销售的、汕头市汕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连南瑶族自治县福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3、连州市家惠生鲜超市销售的鸡肉,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4、连州市锦哥农产品商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5、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容芝水果店销售的金煌芒,噻嗪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6、英德市英城中徐水果档销售的芒果,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7、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小北江河鲜阁购进的大肉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 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14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369批)
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14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7批)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