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文件精神,现对申报2023年度清远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含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亦须在本单位按要求进行公示,在公示期结束后,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2),并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2日前报送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
联系人:赖颖 联系电话:3366831 邮政编码:511515 地址:清城区连江路中心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楼人事科
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温翠仪 文婧 联系电话:3382510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清远国资大厦1112室
附件:1.2023年度清远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含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清远市医药行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