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服务采购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99发布时间:2024-08-12

  采购人对“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清远市质量强市建设,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入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面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具体部署,进一步查找质量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差距,树立质量提升典型,提升市场主体、消费者对质量工作满意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展,现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清远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服务。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2024年清远市质量工作满意度调查评价 

   1、调查评价范围:覆盖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调查领域:涵盖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12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

  3、调查方式:以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和实地暗访的形式进行。调查样本量应符合有关要求,问卷调查样本量不低于2000份;实地暗访区域包括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店和公共服务场所。

  4、调查时间:2024年8月-10月。

  5、形成调查评价报告:受委托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和实地暗访调查结果,逐项分析,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形成满意度调查评价报告(报告应包含各县(市、区)得分和各项指标得分)。

  (二)发掘和提炼重点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典型案例

  1、发掘和提炼数量要求: 各县(市、区)至少一条,全市控制在12条以内。

  2、开展时间:2024年8月10日前,评审和完善时间:2024年8月31日前。

  3、具体要求程序:

  1)案例形成: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辖区开展的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分析总结工作措施、经验和成效,形成案例。

  2)材料评审:受委托机构对典型案例材料组织进行评审。

  3)辅导完善典型案例:受委托机构对典型案例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辅导企业进行修改完善。

  4)典型案例发布:发布典型案例,供全市企业学习交流。

  (三)开展培育和宣传企业首席质量官典型

  为树立典型,弘扬质量工匠精神,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培育和宣传一批企业首席质量官批典型。具体要求如下:

  1、培育和宣传对象:企业在任首席质量官,其条件为:获得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证书,具有执着专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为所在领域或企业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术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关键性质量难题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首席质量官。

  2、培育和宣传流程: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向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推荐。

  3、综合评价: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价,遴选出最佳企业首席质量官典型。

  4、宣传: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向最佳企业首席质量官典型颁发证书,并在相关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5、完成时间:2024年10月前。

  (四)开展质量联动提升(缺陷产品召回)专题培训

  1、工作内容:完成一期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暨缺陷产品召回专题培训),培训期间采取发放资料等方式强化企业缺陷产品召回主体意识。

  2、完成时间:培训时间半天,2024年9月前完成

  3、培训形式和人数:线下培训,要求培训人数50人次以上。

   三、项目预算

  项目费用控制在9万元(含)以内。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二)近五年内开展与本项目类似的主要业绩清单。

  (三)报价清单。

  (四)项目服务工作方案。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为5日,公告期限至2024年8月16日截止。有意向单位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提交报名材料。

  联系人:钟嘉桐  联系电话:3377324

  联络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

  电子邮箱:qyszlk@163.com

  附件:2024年“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采购服务活动综合评分表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2024年“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采购服务活动综合评分表

评审项目分值

分值

评审标准分值

得分

投标报价

(权重20%)

20

以所有合格供应商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20


技术部分

(权重40%)

对本项目总体理解

5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认识及理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把握,进行综合比较。优5分,良3分,一般1分。


供应商相关资质

7

根据供应商资质证书、投入本项目人员设备等综合比较。优7分,良5分,一般3分。


服务方案

28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包括策划设计、流程节点、实施计划等是否完善周到、可行,是否符合采购文件需求等进行综合比较。服务方案详尽、科学、合理,可行度高的为优,得26-28分;服务方案较详细合理,可行度较好的为良,得20-25分;服务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度一般的得11-19,服务方案描述简单,可行度较差的得10分以下。


资格部分 

(权重40%)

标书质量

3

根据投标文件的印刷装订质量,内容一致完整性,是否有目录,佐证材料是否有效充分等综合评定。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供应商综合实力

12

根据供应商的公司简介,完成本项目优势,财务报表和荣誉证书等综合比较,优10-12分,良6-9分,一般5分及以下。


同类业绩

20

根据供应商近三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经验、合作成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完成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同类项目的每1项得2分,完成市级政府部门委托的“质量月”活动的每1项得5分,累计最高2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承诺

5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比较。优5分,良3分,一般1分。


合  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