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2类食品29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289批次,不合格8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食品、餐饮具情况
1、清远市清城区聚福楼酒家洲心店销售的罗氏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阳山县阳城益洋百货店销售的红枣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3、阳山县阳城镇鲍满意海鲜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4、阳山县七拱镇粤客隆购物商场销售的、阳山县肉联有限公司生产的猪瘦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5、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山城市场月云水产品档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6、清远市乐卖特投资商贸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销售的沙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7、清远市清城区横荷佰家庄农家菜馆使用的、清远市新康洁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消毒的复用消毒餐饮具(杯、饭碗、汤碗、勺子、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8、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大焱农庄消毒的碟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餐饮具处理情况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餐饮具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和停止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27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289批次)
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27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8批次)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