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4 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29日,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4类食品20批次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检验项目见附件1。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29期(“你点我检”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20批次)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